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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杭州一男子骑自行车逆行撞死骑电动车的交警认定负全责 [打印本页]

作者: yywwll2006    时间: 2011-6-10 00:09
标题: (转)杭州一男子骑自行车逆行撞死骑电动车的交警认定负全责
  老实巴交的杭州人俞锡祥,在杭州橡胶厂工作超过20年。他上下班都骑一辆自行车。谁也想不到,42岁的老俞骑自行车出事了,出的事还很严重,他把一个骑电动车、28岁的小伙子给撞死了。
  涉嫌交通肇事罪,老俞昨日上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受审。庭上,老俞和他的辩护律师都不认可交警部门做出的他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他们认为死者当时骑电动车肯定有超速,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责任。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表示,现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几乎100%超标(即超过15公里每小时的限行标准),结合本案,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应该充分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老俞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死者家属提出总计87万余元的索赔请求,法院未当庭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有关此案的争议还在继续。
  老俞出事前是厂里维修组的组长。被警方刑拘后,厂里和他解除了劳动关系。不过,昨日上午,不少他以前的同事特地请假到法院旁听,他们说,老俞摊上这事,真的蛮可怜。
  “当时我想抄近路去理发店理头发。”老俞在法庭上回忆事故经过。去年12月9日,老俞轮休,上午,他骑自行车准备到橡胶厂大门东侧的理发店。
  老俞说,事发当天上午10点05分左右,从南落马营家里出来后,骑车经过橡胶厂门口,横穿秋涛路到马路对面非机动车道后,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这时他发现对向二三十米处有一辆电动车冲过来。
  “我想让他,他也想让我。”老俞回忆:当时两辆车都晃来晃去,都有避让对方的意思,可能是估计错误,老俞往左打方向,小伙子也往左打方向,结果就撞在一起。
  等老俞醒来时,周围都是人,有人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我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脸上都是血,再看了看骑电动车小伙子,他也躺地上,身上受伤了。”老俞说,救护车到达后,自己帮忙把小伙子送到医院,不久,交警赶到医院把他带走。
  一个骑自行车一个骑电动车
  阴差阳错地撞上了
  骑电动车的死了骑自行车的负全责
  蹊跷事故争议多
  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叫刘国强,来自江西南昌,1983年出生,和亲戚在杭州经营铝合金门窗生意。
  刘国强妻子说,事发当天上午9点多,刘国强骑电动车从复兴路家中出发,准备到钱江三桥的铝合金材料店去进货。到了中午11点左右,她突然接到在杭州的哥哥打来的电话说她老公发生交通事故,让她到医院核实一下。回头,她打刘国强的手机时,接电话的是邵逸夫医院的医生,说刘国强正在医院抢救。她赶紧去了医院。
  在医院治疗20多天后,刘国强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2010年最后一天离开人世。
  “他(死者)生前身体很好,平时没什么毛病。”刘国强妻子说,他们有个3岁的女儿,一家人都在杭州,刘国强老家还有年迈的父母。
  事故同时也导致老俞颧骨骨折,前额缝了8针,耳朵出血。
  去年12月28日,上城区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为俞锡祥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且在事发后未保护现场,移动车辆时未标明位置,其行为已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死者刘国强无交通违法行为,据此认定俞锡祥负全责。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老俞很快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事故发生时,他骑自行车的速度很慢,如果对方骑电动车没有超速,相互碰撞的力度不会这么大,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程度也不会有那么严重,但行政复议结果还是被驳回。
  今年1月14日,老俞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
  老俞1987年就在杭州橡胶厂上班,但收入并不高,每月只有1400元至1500元,没有固定工作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女儿刚刚上初中一年级。一家人住的房子还是租的,月租500元。突出其来的事故让老俞一家陷入困境。陆续赔偿了死者家属6.1万元之后,老俞几乎倾家荡产。
  其间,考虑到事故双方家庭经济困难,杭州有关部门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拿出8.6万元资助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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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rider    时间: 2011-6-10 02:53
生命诚可贵  我们骑车的也要注意安全 不是非机动车就不会出事
作者: 绍兴菜鸟    时间: 2011-6-10 06:41
  现在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电动车也蛮多的  何况自行车  大家都得小心  注意安全啊!!!
作者: 马先森    时间: 2011-6-10 07:34
这个,第一次听说
作者: kevinxusj    时间: 2011-6-10 08:28
这也能撞死。。。
现在的电动车特别是新买的电动车轻松上40码,有时候路上都找电驴挡风
作者: 73101v    时间: 2011-6-10 08:32
安全第一才是真理
作者: 微博评论    时间: 2011-6-10 09:04
转发此微博:真够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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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博评论    时间: 2011-6-1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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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苦越有味    时间: 2011-6-10 09:14
kevinxusj 发表于 2011-6-10 08:28
这也能撞死。。。
现在的电动车特别是新买的电动车轻松上40码,有时候路上都找电驴挡风

我老这么干了,我的山地只能骑到30左右,所以都是找30左右的跟,但要随时准备刹车或变相,这个……
作者: 小舜江的源头    时间: 2011-6-10 09:16
交通还是要严管,
作者: aaron    时间: 2011-6-10 09:18
注意安全
作者: fan5218    时间: 2011-6-10 10:02
逆行的车辆当然要付全责!这还用说吗?马路上本来就有规则,不是你想怎么样都可以的;别说是逆行,你就算是搬个凳子坐在那里,有人撞上了你;你也是要负全责的!交通安全意识太差,遇到倒霉事是早晚的问题。
作者: 初吻给了奶瓶    时间: 2011-6-10 11:36
太扯了吧。。。。这能撞死啊
作者: 犀利哥    时间: 2011-6-10 12:09
本帖最后由 犀利哥 于 2011-6-10 12:14 编辑

速度得多快呀{:soso_e127:}

作者: 小粥    时间: 2011-6-10 13:33
安全第一……
作者: shangdi904    时间: 2011-6-10 15:36
电动车V5 我表示不敢惹...
作者: 龙骧龙头    时间: 2011-6-10 16:16
还真是个悲剧
作者: 小.晕    时间: 2011-6-11 11:44
不管的啊  蛋疼啊
作者: PrototypeX    时间: 2011-6-11 12:33
本帖最后由 PrototypeX 于 2011-6-11 12:34 编辑

最可恨就TM电瓶车了,超速,乱超车,乱变道,可怜了骑车的老伯!

注意事件表述中的一段死者妻子的话:刘国强骑电动车从复兴路家中出发,准备到钱江三桥的铝合金材料店去进货。

电瓶车进货,这个就明显是违章了,电瓶车是代步的,连带人都是违章的,何况是去铝合金材料店进货,大家想想也知道带的是什么东西

这种2B,死一个少一个,看看现在的交通事故,有多少是电瓶车违章造成的,被自行车撞了,自行车全责,被机动车撞了,就算电瓶车全责,开车的也倒霉。电瓶车的超速问题不解决,就TM知道欺负老百姓!操,死的好,这种人,死不足惜
作者: 兼爱非攻    时间: 2011-6-13 12:29
电瓶车不规范啊
作者: 黑人小强    时间: 2011-6-14 10:05
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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