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彩·环中原”2015自行车公开赛
暨鹤壁第四届“**杯”环淇河
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体育总会
鹤壁市人民政府
二、 承办单位:河南省自行车现代五项运动管理中心
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鹤壁市体育局
鹤壁市体育总会
鹤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鹤壁日报社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
鹤壁市淇河开发建设办公室
鹤壁市旅游局
河南省领跑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赞助商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 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比赛地点:鹤壁市艺术中心
五、竞赛路线
比赛线路:鹤壁市艺术中心(起点)—淇水大道—湘江路—黄山路—朝歌路—淇水大道—鹤壁市艺术中心(终点)
六、竞赛项目
1.公路车精英赛男子组72KM(12圈)
2.山地车男女混合团体接力组24KM (4圈)
3.山地车赛男子甲组24KM(4圈)
4.山地车赛女子甲组18KM(3圈)
5.山地车赛男子乙组48KM(8圈)
6.山地车赛女子乙组36KM(6圈)
7.健康骑行体验赛6KM(1圈)
8. 亲子接力折返赛 单程30M(鹤壁市艺术中心)
七、竞赛设项
1.公路车精英赛男子组
18岁—45岁(1997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
河南省省辖市青少年自行车队可组队参加此项赛事(18岁以下、需为河南省注册运动员),车辆必须符合规定。
2.山地车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
18岁—45岁(1997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
3.山地赛男子甲组
41岁—55岁(1974年1月1日—1960年12月31日)
4.山地车赛女子甲组
41岁—55岁(1974年1月1日—1960年12月31日)
5.山地车赛男子乙组
18岁—40岁(1997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6.山地车赛女子乙组
18岁—40岁(1997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7.健康骑行体验赛(不计名次可享受抽奖和纪念品)
18岁—60岁(1997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
8.亲子接力赛:(限32个家庭)
4岁—6岁(2011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注:各组别参赛人数低于50人视情况合并组别。
八、时间安排
九、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人员须是长期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如因自身疾病在比赛中导致意外的,组委会概不负责;年龄18岁—60岁(1997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参赛人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注:亲子赛没有身份证的需持户口本)
3.参赛人员由主办方给予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参赛人员限报一项。(河南籍选手可兼项)
5.参加山地车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须由鹤壁籍同队2男2女组成。
6.参加者必须填写免责声明;未成年者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所有未成年人参赛即表示已获得其父母、监护人的同意或授权,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或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
7.所有参赛报名者均必须在报名表中清晰、正楷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电话号码、有效的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投保必须要用)。
8.组委会将为每位参加者比赛当日(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活动期间、非活动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
9.参赛车辆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10.参加者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与者发生费用及责任;参赛者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11.参加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12.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十、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车辆,服装、头盔等器材自备。
3.公路车标准为700c轮径车型,硬叉,不可为混合车型。山地自行车标准为26、27.5、29吋山地自行车,车胎宽度不得低于1.75吋,禁止光胎,不可使用硬叉,不可为混合车型。
4.参赛选手的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自备,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戴头盔,安装比赛车架号码牌、佩带两块号码布,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山地车混合团体接力赛同队必须服装头盔统一。
5.参赛运动员于4月13日下午17:00以前到主办方指定办事地点(赛前另行通知)领取秩序册、号码牌、号码布、计时器等资料(需本人领取)并填写免责声明(必须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4月14日早晨6:30—7:30在文化中心广场签到、参加开幕式、检录、比赛。不参加开幕式视为放弃比赛。
6.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300米必须直线骑行,允许更快的运动员超越而无阻挡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时间降低名次或取消参赛资格。
7.未签到、未检录、比赛缺席的车手,将视为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8.比赛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靠右侧路边处理,可以接受其他选手提供的帮助。
9.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健康骑行体验赛除外),每个计时器需交押金200元。比赛结束退回计时器返还押金,如计时器损坏或丢失,押金不退。
10.比赛设关门时间:大团通过终点20分钟后为关门时间。
11.山地车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采取人工扶车出发,代表队男运动员先行出发,第二名男运动员完成骑行距离到达接力区域女运动员自行出发,成绩计算以第二名女运动员通过终点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12.山地车混合团体接力赛男女各2圈。
13.参加公路精英赛男子组比赛者应为长期从事自行车运动训练者,具有专业水平的运动员、现役或曾经现役的专业自行车运动员。
14.所有参赛车运动员在比赛时要量力而行,控制好车速,不要冒险、注意安全。在下坡及弯道骑行中控制速度,眼睛要注视前方,切勿低头骑行。不得在赛道拐弯、 停留 、逆行。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穿越赛道。不得反复穿越计时感应线。
15.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本次比赛裁判长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凡对比赛名次申请复议的,需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受理再次申诉。
16.亲子接力赛:比赛车型为主办方提供三轮自行车,比赛方式为直接接力,子女先出发返回接力区父(母)接力骑行,以家庭最后的完赛成绩为家庭成绩;子女在比赛时,父母可加油助威和鼓励但不得提供外力帮助,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实际参赛人数(以现场检录人数为准)100人或队以上录取前30名,51到100人或队(含100人或队)之间,录取前20名,50人或队(含50人或队)以下,录取前10名。
2.录取名次与奖金分配如下:
注:前三名颁发奖牌,四至十名颁发证书,每位参赛者可获得赛事纪念品一份。
十二、裁判员由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
十三、报名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规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日18:00止。
2.报名费用
注:报名费用含比赛当日自行车赛事专用保险、号码牌、号码布、赛事纪念品。
山地车男女混合团体接力赛每人缴纳保险费30元。
3.报名方式
(1)网站报名
登录www.hebisport.gov.cn网站查询,登录网站www.qihesai.com,点击“报名-在线报名-填写预约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的选手请及时关注微信平台及网站公布的参赛资格信息。
(网站尚处测试运行中,如遇问题请与主办方电话联系)
(2)俱乐部报名
登录官网查看报名点详细信息,各个报名点提供现金缴费,由俱乐部3月31日前统一交付组委会财务。
(3)车队报名
① 车队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车队应具备统一的整体形象,包括车队名称、logo、队服等。
② 车队须提供如下资料:车队合影、参赛履历、以及200字左右的车队简介电子档发送到组委会邮箱。
(4)参加山地车混合团体接力赛必须是2男2女。
(5)野途APP报名。
4. 更多报名优惠
(1)持有鹤壁市本地身份证的车友,报名费50元/人,
(2)车队报名十人以上可享受团体优惠价。
(3)俱乐部报名满50人以上赠送赛道广告板一块和标准展位一个。
俱乐部须提供如下资料:logo矢量图、200字左右的俱乐部简介;广告图片、logo由俱乐部自行设计。
规格要求:广告板尺寸:横向--高100cm,宽200cm,分辨率:48dpi,文件格式:以CMYK保存的jpg文件。
以上资料于4月3日前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
5.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外,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参赛运动员将报名费汇入指定账号。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淇河赛报名+姓名+组别”。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单页面截图与正反面身份证一并发送至主办方电子邮箱并及时与组委会电话联系,以确保报名成功。
如报名选手汇款时未注明姓名、组别或汇款后未告知主办方,而造成主办方无法确认此笔款项来源耽误报名的,责任由报名选手承担。
6.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规程。
十四、组委会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启栋
手机号码:13633929662
办公电话:0392-3323775 0392-3323776
2.账户信息
银行个人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鹤壁分行兴鹤分理处
户名:李瑞萍
账号:6228482368752681170
支付宝账号(李瑞萍):13503929000
十五、相关要求
1.所有参赛人员领取纪念品需在比赛当天领取,逾期不补。
2.各组获奖运动员在颁奖之前需审验二代身份证、参赛证、比赛号码牌、比赛号码布。不符合年龄组别或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者成绩取消,名次依次递补。
十六、特殊情况下的须知
1.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不延期或更改日期。
2.赛事中如遇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的情况,比赛可能会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
3.如遇下雨等天气,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情况采取合并组别发车、减少圈数或距离、提前或延迟比赛等措施以保证顺利完成比赛。如在此等条件下,请选手务必比正常情况提前到场签到和检录,以免因比赛提前导致错失比赛,否则恕不接受投诉或仲裁。
4.如因雷雨天气等因素导致比赛计时器无法工作,比赛成绩将以人工记录、摄像记录等为主,裁判组将只能提供奖励名次,无比赛用时及其他名次,敬请谅解。
5.请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前及当日注意登录我们的赛事网站、微博,查看最新通知或信息。同时,请保持手机畅通。
十八、其他
1. 住宿及预订
组委会为鹤壁市以外参赛人员推荐指定宾馆住宿,运动员报名同时需向组委会提供订房数量。(费用自理)
2.以上规则如有变化、修改、补充,组委会将在淇河赛官网另行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3.临时变化,请所有参加者务必注意赛事当日现场公告、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
4.比赛详细信息可浏览淇河赛官网(http://www.qihesai.com)赛事页面。
本规程公布、解释、修改、补充权归2015鹤壁第四届自行车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