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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em]活动目的 为倡导绿色出行新风尚,推动山地自行车运动更好更快的发展,提升我省自行车运动竞技水平,先后福鼎柏洋、龙文郭坑打造建设了两个福建省自行车训练竞赛基地,组织开展了多场有意义的山地自行车赛事,推动我省山地自行车运动的热情,促进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和体育产业的有机融合,营造全民健身运动和4+2骑游氛围。福建省自行车运动协会计划在2017年开展福建省山地自行车联赛,全年计划在全省各地开展赛事5-6场,更好推动我省山地自行车运动向专业化轨道发展,吸引更多人参与这项运动,带动我省体育+旅游发展。
[size=1em]主办单位福建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size=1em]承办单位福建省自行车训练竞赛基地 福建奥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福鼎市户外运动协会
[size=1em]协办单位福鼎市硖门乡柏洋村
赛事招商合作福建省大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13585668566
[size=1em]支持媒体福建省体育局新闻宣传中心、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新闻中心、海峡卫视、新闻频道、福建日报、福建新闻广播、海峡之声广播、东南网、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大众体育视界、骑盟网、美骑网、单车志、骑友网、骑乐网电视网络直播宁德电视台综合频道 大众体育视界
赛事基本情况
1、赛事时间: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2、赛事地点:福鼎柏洋福建省自行车训练竞赛基地3、比赛类型:个人计时赛4、赛程距离:男子组5.3KM(1圈)女子组5.3KM(1圈) 5、参赛选手: 国内各省市自行车爱好者均可公开报名参赛。 6、报名费用:报名费30元(包含保险、号码簿、赛事包等) 7、报名方式及填写资料: (1)、福鼎市户外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报名,微信号:fdup2go (2)、报名联系人:福鼎市户外运动协会 陈振华 13860340273(同号微信) (3 )、 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姓名,性别,参赛组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因身份证号及电话错误,无法参加保险,组委会概不负责,参赛人员需在赛前签署免责协议书方可参加比赛。 8、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日00:00—2016年10月30日(若某组别报名达到上限,该组别将提前截止报名) 9、报到及领取比赛相关物品时间: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14:00-18:00;11月5日(星期六)上午8:00-9:00. 10、领取地点:福鼎市硖门乡柏洋村广场 11、检录时间:2016年11月5日上午8:30—9:30 12:检录地点:福鼎市硖门乡柏洋村广场 13:组委会未安排熟悉赛道时间,请广大需要熟悉赛道的参赛人员,在组委会公布赛道信息后,提前前往安排时间熟悉赛道。 14、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之外,报名费已经缴纳概不退还。 15、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为主,手工计时辅助方式,报到时需领取计时芯片,交100元押金,比赛结束上交芯片,押金退还。领取奖金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号码牌。 四、组别设置及年龄要求: 1.男子组:18岁—55岁(1998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2.女子组:18岁—55岁(1998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五、赛事安排: 1、11月5日上午9:30开始分别计时出发,每人间隔30秒,出发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先报名的后出发),个人检录和出发顺序的具体时间,待报名截止后统计公布。 六、赛事奖励: 1、本次比赛男子组录取前60名,女子组录取前20名,各组前20名颁发获奖证书。 2、本次比赛总奖金设28800元整(含税) 名次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第一名 | 2000 | 2000 | 第二名 | 1500 | 1500 | 第三名 | 1000 | 1000 | 第四名 | 800 | 800 | 第五名 | 800 | 800 | 第六名 | 800 | 800 | 第七名 | 500 | 500 | 第八名 | 500 | 500 | 第九名 | 500 | 500 | 第十名 | 500 | 500 | 第十一至第二十名 | 300 | 300 |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 | 200 |
| 第三十一至六十名 | 100 |
| 七、参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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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役3年以上专业选手均可报名参赛 2、中国自行车协会及省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人员须是长期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如因自身疾病等原因在比赛中导致意外的,组委会概不负责。参赛年龄应符合各组别参赛要求,以身份证为准。 4、参赛人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报到时上网验证身份证)参赛。 5、参赛人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办方给予参赛人员另办理一份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参加者报到时必须本人填写免责声明,递交身份证复印件。 八 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2、竞赛线路:按照组委会公布路线图为准。 3、竞赛器材:比赛器材自备,符合中国自行车参赛用车要求,山地车组参赛车型为26—29寸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75英寸以上的有齿外胎(如发现小于1.75英寸者不准参加比赛),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不得使用玻璃金属器皿,(参赛者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等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组委会(裁判长)有权决定缩短比赛里程或停止、取消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5、运动员比赛期间因严重违规、车辆故障无法骑行、被套圈或骑行过慢,裁判长有权(判罚)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退出赛道)。 6、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佩带骑行头盔、及相关护具。运动员终点前必须沿直线冲线,因左右偏离影响其他人冲线,冲线时双手离把,取消比赛成绩并承担相关责任。 7、凡参赛选手到达当地后,请遵守当地的所有规章制度并模范地执行,做一个优良的公民和良好品质的运动员。 8、凡参赛选手必须认真阅读竞赛方案并领会比赛规则之精神,以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9、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本次比赛裁判长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比赛过程的问题提出申诉,需在运动员到达终点后立即提出。凡对比赛名次申请复议的,需交申诉费500元,如败诉申诉费不退,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受理再次申诉。 10、主办方不负责选手交通费,伙食费等相关事项费用;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以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凡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竞赛规程,领会精神以保障对赛事顺利进行。 11、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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