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阳光明媚,早上7.00,我与胡志超(小黑)在下沙学林街上溜车时,碰到这样一件神奇的事.
当时在我们在以20码的速度在路上缓慢骑车,在我们前面有一辆以15码在学林街上突突突的小电驴,然后我们缓慢的接近了电瓶车并与之并排骑行,突然,电瓶车诡异的变换了路线,把我跟小黑咣当一下干倒在地,同样电瓶车也被我们带倒了。
起来一看才发现,骑电瓶车的是一位挂着金链的河南大姐,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将这位大姐扶到路边,并询问了这位大姐的情况,大姐只是看看我们的车之后就一直默不作声,一个人在哭,哭的好生悲伤,在我们要求与她协商解决,并提出责任平分时(即我们赔偿他医药费以及修电瓶车的费用,他赔偿我们的损失),她询问了我们多少钱之后,我们大致清点了一下损失数额,大姐蒙了一下,然后就说自己刚来打工,没什么钱,然后就接着低头哭,让人好生尴尬,然后我们继续要求解决此事时,大姐就开启了他的影后模式。
见到眼前这样的情况,我们决定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样的事。
四个警察迅速的赶到了事故,年轻的警察同意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并督促大姐解决事件,本以为很快就能解决此事,没想到大姐依旧沉醉在奥斯卡模式中无法自拔,一个人闷坐地上着头哭,而后,我们再次拨打了110。
5分钟后,来了一位貌似级别更高的警察,我们向他详细陈述了我们情况,他在听取我们的情况后,就开始跟电瓶车的大妈动情的谈了5分钟的人生理想,又谈了5分钟生活哲理,大妈依旧坐在地上哭的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警察看这边解决无望,于是乎就跟我们说了起来,警察叔叔看到边上有高架桥(据他的说法是这样的),于是用对聋哑人说话的方式对我们说起了话来,挥舞着他的牙齿和手指,开口就是我们自行车由于我们是超车方,应负全责,并热情的询问了我有没有考过驾照,并告诉了我一个秘密,机动车的关于超车的法律一样实用于非机动车哦,并对我嘿嘿一笑,并告诉我,因为我们存在超车的行为(我们原先在电瓶车后面,现在跟他到了并排,因此我们是超车,因此他撞了我们,我们作为超车方应付全责),于是我们瞬间就懵逼了,并与警察经行了进一步的交涉,警察叔叔看到我们油盐不进,于是他的分贝就从原来的150彪上了200,然后我就告诉警察,其实我真的是聋哑人,听不见,你能不能帮帮忙再喊响一点,然后警察见我们态度相对坚定强硬,他竟然就这样安静了,声音一下子就降到了50分贝,然后就对我说其实我们也只是在帮你们协调,为你们提出处理意见,我们也是讲道理的么,有话好好说,你们好好协商吧。
然后,我们接着跟大姐协商,大姐就说:我刚来打工,没钱,然后继续抱头痛哭(至此,大姐已经哭了1个小时)。。。依旧不愿意与我们解决此事,然后我们也跟他聊了半天人生哲理。
这时,机智的警察叔叔又站了出来,直接判了我们一个全责,扯了半天的淡,终于在一片掌声与欢呼中草草落下帷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个道理:
1.机动车的法律跟非机动车的法律是可以相互套用的哦
2.假如以后有超车或者从我后面开来的的车辆,跟我并排开,我就可以尽情的怼他哦,而且是他付全责哦
3.一个事故可以根据当事人嗓门大小以及态度的好坏有两种判定结果哦
4.以后有事故一定要学会在地上哭,然后哭穷,因为这样就不用负责了哦
在此感谢判罚警察叔叔,感谢撞我们的电瓶车!!!谢谢您干倒了我,更谢谢您在我们没有全额赔款给大姐的情况下,让我们活着的离开现场,在此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