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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钱有房的男人才吃香?! [打印本页]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09-6-26 15:05
标题: 有钱有房的男人才吃香?!
刚过去三个多月,我的同学中就有两对夫妻离婚了,而且四人都是我的大学同学。按说,离婚不关别人的事,可是他们都有了孩子,而且孩子还都判给了女方。两位女同学因无力抚养孩子,只好把孩子送给她们的父母抚养当初在大学校园也都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海枯石烂的,为何刚结婚几年就离婚了呢?还是那个千古不变的真理:贫贱夫妻百事哀。

     这两个男生别说高薪有房了,就是那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也是朝不保夕的。 这种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现象并不是个例,好多夫妻结婚后由于双方都没稳定的工作,只好把孩子扔给自己的父母。我就不明白:经济基础如此之差的男人们,你们怎么好意思娶妻生子?   你们凭借爹妈给的脸蛋或者自己苦练的花言巧语,骗得一个女生和你们同居也应该满足了吧。你们为何还非要得寸进尺,用婚姻和孩子毁了这个女生的一生?我觉得那些穷男人学别人娶妻生子是极其无耻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理由如下:   1.你们连个房子都买不起,别说买了,你们连上房王看的本事也没有。让你们的女人在出租房里为你们怀胎生子,你们是不是太没担当了?就连雄性动物都知道在生育前为雌性弄个窝,你们真的连动物都不如。   2.确实,世界上的傻女人也很多,还是有为了所谓“爱情”而不介意你们无房的,但是你总得有份稳定的收入来养家糊口吧?我就见过老婆怀孕在家,而男方竟然也同时失业的。最终只好借钱度日,还要让自己的女人抛头露脸的去借钱。   3.都说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岂不知父母才是孩子的真正起跑线。别人的孩子都是站在父母的肩膀上起步,穷男人的孩子却都是从地下室起步的。不光从小无法得到优质的教育,长大后更是丝毫得不到父母的助力。注定一辈子在社会底层痛苦的挣扎,你们又于心何忍?   总之:对于穷男人们,你们最好是能独身就独身,实在憋不住就同居,娶妻生子是你们所能负担得起的吗?不光毁了一个女人的一生,也祸害了你们自己的孩子! 转载文章,大家可以讨论一下,男人必须要有房吗?

作者: 单车静默    时间: 2009-6-27 17:01
怎么这么多人看没人发言?大多数爷们儿都默认了?
有房是结婚的必要条件么?没房是离婚的充分条件么?
如果是这样,应该立法,而且早些年父辈们应该离婚率很高。

女人追求物质生活无可厚非,但是就文章所言,物质条件的创造似乎全是男性的事情了,不会共同努力的话也不可将责任全推到男性身上,女性在这个社会里找不到工作么?
其实我觉得有两点:
1. 物欲横流,精神追求很少,婚姻基础不稳定。
2. 社会发展不均衡造就80后结婚门槛偏高 。

文章的作者估计有严重的心理创伤。鉴定完毕。
作者: 单车静默    时间: 2009-6-27 18:36
标题: 或者这样吧
由于本人买不起房,但本人会以一颗赤诚之心,在此立此誓言:结婚之后,工资奖金全交,剩菜剩饭全包,家务杂活全干,一切以太太的话为最高宗旨,遵循两条原则:第一,太太的话都是对的;第二,即使太太错了,按照第一条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附件一:
1.老婆用餐时要随侍一旁,舀汤盛饭,不得有先行用饭之行为。
2.老婆化妆时要快乐等候,衷心赞美,不得有不耐等候之行为。
3.老婆穿衣时要帮忙烫衣,提供建议,不得有冷嘲热讽之行为。
4.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私欲之行为。
5.老婆上班时要宾士接送,保镖护卫,不得有放心社会之行为。
6.老婆危险时要奋不顾身,慷慨牺牲,不得有贪生怕死之行为。
7.老婆很累时要笑脸相迎,按摩捶背,不得有沙文主义之行为。
8.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9.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
10.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

附件二:
新三“从”四“得”
老婆出门要跟“从”
老婆命令要服“从”
老婆讲错要盲“从”
老婆化妆要等“得”
老婆花钱要舍“得”
老婆生气要忍“得”
老婆生日要记“得”

附件三:细则条款
1、每月给老婆上缴生活费用为工资的70%,下限3000元,上不封顶。
2、给老婆另外支付1000元人民币每月,供女方作为监督“男方是否有婚外情”的费用。
3、老婆享受每月打男方3次的权利,权利可以累计,年终用不完的打人次数,可以由女方提出折算成现金(如果你爱她,可以将打人一次的权利折人民币800元)。
4、老婆每周可以胳肢男方十分钟,男方不得反抗,老婆可以随意挑选地点、时间。
5、男方负责做饭,每天都要三菜一汤,一个星期内一道菜不可以重复两次以上,并负责收拾碗筷。
6、男方要定期给老婆买衣服,具体额度老婆自己掌握,不过以一月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为限度。
7、男方不得和老婆争电视,并且家里只可以同时开一个电视机。
8、男方不得与老婆争洗手间,即使内急也不行。  
9、男方偷看其它美女被抓获,将被适当罚款,或者用罚跪方式抵补,时间由老婆掌握。
10、男方每天要夸奖老婆漂亮三次以上。
11、男方每月出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将被罚款,超过一天罚款300元人民币。
12、男方每年至少带老婆出去旅游一次,距离在2000公里以上。
13、其它事宜,由老婆提出,可以适当增减,男方无权反对,也无权提出异议。
14、本协议的解释权在老婆。


作者: 拉磨的驴    时间: 2009-6-30 13:15
楼主可能没去考虑深层次原因
作者: 鸡冠花醋坛子    时间: 2009-7-1 12:36
文章的作者估计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和脑部疾病。鉴定完毕。
作者: 小怪    时间: 2009-7-1 14:55
物质=女人
作者: 送你微笑    时间: 2009-7-2 11:18
嫁人不等于嫁房子,没房子就租房子,看看国外,一般的年轻人都以租到房子为成就,只是现在中国的这个制度在制约,在强迫年轻人那么现实……
作者: 一路疯    时间: 2009-7-2 12:05
作者脑残了~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09-7-4 09:45
有钱有房重感情的男人才吃香.

[ 本帖最后由 美丽人生 于 2009-7-4 09: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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