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东京审判》背景资料
远东军事法庭:
梅汝璈: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法官
向哲浚: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
倪征燠: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
关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一组数字:
3种罪行: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4批逮捕令: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出4批逮捕令,逮捕受审战犯。
7名战犯被处决:东条英机等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11个国家,11名法官: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分别为: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和菲律宾。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审判被告28人。
双方提供证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证,
开庭818次
判决书1200页
检察方与辩护方共提出证据4336件
法庭记录48000页,
梅汝璈撰写的法庭判决书共10多万言。
整个审判共耗资750万美元
整个审判持续两年半之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