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号码 第一届环嘉兴自行车骑游大会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第一届环嘉兴自行车骑游大会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有机会争取活动纪念品(包括但不限于纪念牌、证书、纪念品等),本人即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名义并以本人的后继者、继承人、受让人、执行人、经理人、配偶和最近的亲属的名义声明: 1、承认本人完全明白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路线、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人身伤害(除保险赔偿费用外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参加活动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承诺不会就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活动所有和任何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活动场地单位等提起关于因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参加活动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承诺对于因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参加活动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活动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放弃、免除、解除、撤消活动所有和任何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和活动场地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同意凡是与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参加活动有关的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归活动承办单位南湖区自行车运动协会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等资料。 6、承诺永久授权活动推广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于活动中的姓名、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复制品。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弃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本人保证已完全阅读和理解并同意上述条件。 监护人签名: 身份证件号码: 被监护人: 身份证件号码: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