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名称
2015湖南环湘自行车赛“雷克斯杯”张家界揭幕赛
二、赛事主题 正能量 耀三湘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体育局 指导单位: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赛车运动协会 湖南环湘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自行车协会 张家界天马骑迹户外俱乐部 协办单位:张家界市文广新体新闻出版局 张家界市旅游局 张家界市公安局 张家界市城管局 张家界市卫生局 张家界市交警队 张家界市体育总会 张家界市旅游协会 老道湾景区 蓝湾博格酒店 天门山景区等 冠名单位:深圳雷克斯自行车有限公司
四、赛事时间2015年7月4日-7月5日 报名人数:1500人
五、赛事地点 (一)湖南省张家界市老道湾景区
(二)、赛事路线:蓝湾博格酒店(起点,发车后所有队员由引导车牵引至通达酒店)——子午路——迎宾路——东门桥转盘——崇文路——通达酒店(引导车牵引至此后所有运动员开始比赛)——鸬鹚湾大桥下——张联公路——高速出口——永定大道——永定路——火车北站——贸易路——鸬鹚湾高架桥——大庸路——官黎路——国际旅游商业城——天门路——双峡隧道——天门路——老道湾风景区(终点) 赛道图:
六、竞赛安排
七、比赛奖金
注:大学生以团队报名,四人/组(含一名异性),以第三名运动员比赛时间记队伍成绩。
八、比赛办法 (一)参照最新《国际山地自行车赛》竞赛办法 (二)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女子组,大学生团队、青少年组报名人数不足20人取消该组比赛。 (二)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比赛必须使用所参赛项目规定的赛车,山地车参赛车型为26寸,不超过29寸,且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的山地车。 (四)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五)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六)在比赛时必须穿骑行服,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本次比赛设有裁判组,裁判组有权取消任何违反比赛规则和违反体育道德选手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七)比赛设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后30分钟为关门时间。 (八)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裁判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为准,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九)各位选手凭号码布、号码牌和身份证领奖。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原件,现场报到。 (二)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三)现役运动员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含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退役两年以内的),不得报名参赛。 (四)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五)参赛者国籍不限 (六)选手须在赛前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签字人与参赛人一致。 (七)年龄分组
十、报名途径 全国免费咨询报名电话:400-0731167 QQ群:261707358 现场报名: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88号伍家岭天健芙蓉盛世12栋302 电话报名,0731-85202977 何庆程 (团队报名发邮件至306406323@qq.com) 官网报名:www.hxrace.com 协会报名:各州、市自行车协会统一组织俱乐部选手报名 报名费用:50元/人 (含参赛物资、景区门票、保险、中餐劵等),现场缴纳100元计时器押金。
1、支付宝帐号:hxrace2015@163.com 2、官网报名:www.hxrace.com 点击“我要报名”—“在线支付”—“报名成功”。 3、银行卡汇款: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长沙市芙蓉区支行) 汇款帐号:7401 5101 8260 0025 438 收款单位:湖南环湘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 注意:请不要使用ATM柜员机转帐(ATM机上无法输入备注信息,组委会不能确认付款人身份),只能通过银行柜台转帐和网上银行转帐方式,备注栏请务必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如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组委会将无法确认身份,影响正常参赛。
十一、竞赛规则 (一)执行规则: 本次比赛将采取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定的最新规则,并按有关规程内容进行。所有竞赛规定中为详尽内容服从竞赛规则文本。 (二)运动员须知 1.赛前1小时选手带身份证开始检录。检录通过的运动员花名册签字,检录后选手领取检录标签,待检录区准备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成绩无效。 2.赛前20分钟选手起点集合,检录时裁判清点人数,再次身份确认,核对参赛证、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18cm*18cm)、号码布(18cm*16cm)是否佩戴在制定位置,(根据组别)号码布应缝订在身体背后,俯卧时字头朝上,号码牌固定在车头位置。 4.检录将分为检录区和待检录区两个区域,所有参赛选手在待检录区有序等待检录,不得随意插队,故意扰乱检录现场秩序的参赛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检录后擅自离开比赛候场区域,导致未按时出发选手,以比赛规定出发时间为准。 6.出发位置按选手检录顺序排位 7.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出发: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比赛为小组间隔出发,个人计时制,比赛用时少者优胜。所有参赛运动员,请务必注意倾听裁判指令及口头特别约定,以裁判现场指令为准;同时,请选手务必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出发准备,切勿相互排挤、抢占 前排位置,以免发生大面积摔伤事故。 9.违例与事故处理 (1)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它选手参赛。 (2)裁判有警告、制止甚至取消选手的比赛成绩的权利。终点前冲刺,每位选手按照原路线骑行,故意影响对手比赛者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选手需着参赛骑行服,佩戴头盔,没有戴头盔选手取消比赛成绩。 10.成绩裁定 本次比赛采取电子计时,由裁判负责比赛成绩统计,裁判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等不得随意进入。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裁判团。 11.裁判员 由组委会邀请,赛事裁判员,所有裁判员须持有自行车项目国家二级裁判以上证书。所有比赛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事组委会报到,上交裁判员证书。另外,所有裁判员需组委会统一培训。 12.比赛仲裁 比赛成绩以裁判长签字为准,没有裁判长签字成绩无效不得公布。运动员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手写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材料),并上交500元申诉费,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仲裁结果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大赛组委会
湖南环湘自行车赛组织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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