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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迎奥运"交通杯"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的通知
浙体总[2008]49号
各市体育总会、自行车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自行车运动的开展和交流,促进自行车竞赛技术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定于6月底在我省泰顺县举行迎奥运“交通杯”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日期地点:2008年6月28-29日在泰顺举行。
二、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泰顺县人民**。
三、承办单位:泰顺县委宣传部、泰顺县交通局、泰顺县体育局、泰顺县旅游局。
四、项目路线:
(一)项目:80公里个人计时赛(计团体成绩、录取成绩前4名)。
(二)路线:汽车北站→52省道→司筱线→峃院线→58省道→58省道复线→新城大道→金、银都花园。
五、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年龄限16-45周岁(含)。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技能,并参加过大型公路自行车比赛的选手。所有现役专业选手不得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队的成绩。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公路车赛的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报名采用协会或俱乐部报名形式不接受选手个人报名,须填写团体报名资料(见附表)并附上个人报名资料(见附件一)。公路车比赛接受20个队,每队运动员限报5人(男女不限),另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二)公路自行车,车轮直径(包括内胎)不得小于55厘米,不得大于70厘米。
(三)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公路赛的团队服装办须统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七、报名和报到:2008年6月13日前额满为止,6月28日到赛区报到。
八、报名方法:
(一)向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二)参赛者要逐项如实填写,按要求签署参赛声明,参赛者报到时必须自行到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报名表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到杭州市体育局训竞处,联系人:姚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跑马场巷9号,电话:0571-85982888,传真:0571-87972043和泰顺县体育局体育管理科,联系人:林安平,地址:浙江省泰顺县城关广场路8号,电话:0577-67583671,传真:0577-67582487。
(四)赛前报到时交验健康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份证、个人意外保险等,无证明者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自已承担,大会概不负责。
九、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和危险骑动作,裁判委员会将视情况,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三)为保证安全,裁判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四)出发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须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五)关门时间:考虑到比赛进程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六)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十、成绩排名:个人排名是按每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时间排列。团体排名按各队前4名完成全部赛程参赛的时间之和计算。
十一、奖励办法:
公路车个人录取前十二名给予奖励(详见下表)
名
次
奖金(元)
名
次
奖金(元)
第一名
1500
第七名
600
第二名
1200
第八名
500
第三名
1000
第九名
500
第四名
800
第十名
500
第五名
700
第十一名
500
第六名
600
第十二名
500
公路车团体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详见下表)
名
次
奖金(元)
名
次
奖金(元)
第一名
3800
第四名
1500
第二名
2600
第五名
1000
第三名
2000
第六名
1000
十二、参赛经费:
(一)往返交通费自理,组委会给予部分补贴:(人民币)舟山、绍兴、湖州、嘉兴地区每队1200元;杭州、宁波地区每队1000元;金华、衢州、台州地区每队800元;丽水、温州地区每队300元。
(二)
赛前交付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领取比赛相关用品(包括纪念品)。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费用自理(需到参赛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由大会统一联系保险公司),参赛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三)超编人员(与报名单一起上报者)大会协助安排食宿,全部费用自理,每人每天220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上统一布置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转自:浙江省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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