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有通过谷歌搜索黄色信息的权利吗?(2009-06-18 18:35:37)标签:it
中国公民有通过谷歌搜索黄色信息的权利吗?
近日,一位记者朋友就谷歌搜索涉黄遭谴责一事采访笔者,笔者查阅了互联网协会就此事发布的公告,内称:谷歌中国网站经多次整改,仍存在大量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因其未做好淫秽色情内容的过滤工作,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及有关行业自律规范,因此互联网协会举报中心对“谷歌中国”网站进行强烈谴责,要求其对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进行彻底清理,并建议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对此事件,笔者想到一个问题:既然谷歌中国存在大量的淫秽色情信息,也就意味着中国公民可以有意识的利用该搜索引擎检索到黄色信息,现在谷歌因对上述信息屏蔽不力被谴责并被建议罚款了,那么浏览这些信息的公民有没有违法的问题?用法学术语说: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有权利通过谷歌搜索引擎查阅黄色信息吗?
最近,工信部要求国内销售的电脑应当安装一款名叫“绿坝“的黄色信息过滤软件,此事在全球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政府应不应当限制成年公民查阅黄色信息。对此,笔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一个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家里闭门浏览此类信息,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虽然法律不会鼓励不提倡,但也不禁止。但有同行给笔者发来了邮件,友善的提醒笔者:”……《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在这几个行政法规/规章废止之前,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似乎未见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均可对浏览黄色网站的行为人依法进行查处。“
笔者查阅了相关法规,发现了自己的疏漏,公民通过互联网“查阅“黄色信息虽然不是犯罪,也是要受行政处罚的!在给同行的回函中,笔者感谢了他的指正。但笔者个人还是认为,公民应该有权利浏览黄色网站,这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浏览行为本身并不妨碍他人权益,不应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记得石河子大学的学者贺卫方老师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个人浏览黄色信息被罚是十分荒谬的,因为合法夫妻做过的事情比浏览黄色信息性质要严重的多(以上仅凭个人记忆,不甚准确)。笔者十分认同此观点,同时如果上网浏览黄色信息违法,估计大多数网民都会成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因此,笔者在给同行的回复中也提到上述法规在实践中被执行的可能不大,尤其是在国内发达地区,即使是在较不发达地区,官方适用这些法规也是有争议的,如著名的“夫妻看黄碟被处罚案”,指正笔者的同行亦回复邮件认同笔者的观点。
不过目前,逻辑上,公安部门还是有可能对通过互联网浏览黄色信息的公民处以行政处罚。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这些不合理限制公民自由的法规已经过时,应当对此尽早整理并废除,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行政法规,公民是无权通过司法程序废除上述落后于时代的法规的,《行政诉讼法》目前只支持公民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对于错误的执法行为进行行政诉讼,而颁布法规本身则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对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合理则没有司法救济的手段。
公民浏览网上的黄色信息权利的类似问题实际上在当今中国的许多领域都存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违法底线很低,甚至低到大多数人都处于违法的状态,这种非常低的违法底线造成了执法者的执法权力和弹性则很大,可以找到依据处罚任何被执法者,但实际处理的往往只是很小一部分不听话的执法者,同时以此震慑其他人。这种选择性执法归根结底是封建社会的治术,而与公民社会的法治理念背道而驰。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221160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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