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第三版》(CCMD-III)中神经症的描述性定义:“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按照中国原CCMD-2R精神诊断手册,常见的类型有神经衰弱、焦虑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phobic disorders、强迫性神经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s 、抑郁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癔症hypochondriasis等。
(1)意识的心理冲突:神经症病人意识到他处于一种无力自拔的自相矛盾的心理状态。通俗地讲就是自己总是跟自己过不去,自己折磨自己,病人知道这种心理是不正常的或病态的,但是不能解脱。
(2)精神痛苦:神经症是一种痛苦的精神障碍,喜欢诉苦是神经症病人普通而突出的表现之一。
(3)持久性:神经症是一种持久性的精神障碍,不同于各种短暂的精神障碍。临床诊断超过三个月。
(4)妨碍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神经症性心理冲突中的两个对立面互相强化,形成恶性循环,日益严重地妨碍着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
(5)没有任何躯体病作基础:患者虽然体诉繁多,但确没有相应的躯体疾病与之相联系.
[ 本帖最后由 jgf114k 于 2009-2-19 09: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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