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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杭州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桐庐县体育局 桐庐县旅游局 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二、 承办单位:桐庐县白云源风景区管委会 三、 协办单位:桐庐县运动休闲行业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10月6日下午15::00前报到,10月7日上午比赛。在桐庐县白云源风景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和路线 (一)竞赛项目:本次比赛设山地自行车男子组个人赛,女子组个人赛。 (二)竞赛路线和行程:
白云源路口至白云源风景区大龙门,爬坡约15公里。
六、参加办法和资格 (一)健康要求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爬坡技能。所有现役(或退役不满二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与奖励。 (二)报名办法 1、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须填写报名资料(见附表)。比赛接受25个队,每队男运动员最多报4人,共100个名额,外籍运动员、中方女子运动员不受限制,外籍运动员多者的运动队优先邀请。另可报领队1人。 2、所有公路自行车参加比赛,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9月6日前额满为止(100名),报名后比赛名单不得更改。 (四)报名方法 1、参赛者本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签具参赛声明,参赛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972043
手机:13858186641 联系人:姚放 报到时交验健康证、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会统一办理),外籍运动员户籍证明复印件,无证明者不予参赛,赛前一天领取比赛相关用品。 七、比赛办法 (一)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视情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二)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10%和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八、奖励办法 男子取前二十名,分别给予奖励。 名次
| 奖励
| 名次
| 奖励
| 第一名
| 3000
| 第七名
| 400
| 第二名
| 2000
| 第八名
| 300
| 第三名
| 1000
| 第九名
| 200
| 第四名
| 800
| 第十名至十五名
| 各150
| 第五名
| 600
| 第十六名至二十名
| 各100
| 第六名
| 500
|
|
|
女子取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 名次
| 奖励
| 名次
| 奖励
| 第一名
| 2000
| 第四名
| 600
| 第二名
| 1000
| 第五名
| 500
| 第三名
| 800
| 第六名
| 400
|
九、参赛经费 往返差旅费自负,每人交参赛费150元(含保险费、门票费等),并提供农家乐吃住。 十、报名后凡经组委会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由组委会统一发邀请函,未收到者为超额或不合格人员不能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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