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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宝石山人 于 2016-4-1 07:42 编辑
2016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总规程
2016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简称“环浙”)是由各分站赛和总决赛构成。分站赛为各市、县(市、区)有关单位依据中国自行车竞赛规则、公开赛总规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置的系列赛事;总决赛为在分站赛基础上,由参加各分站赛运动员根据规程规定计分办法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具体如下: 一、比赛名称和徽标 比赛名称为“2016XX杯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各分站赛名称为“2016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XXX站比赛”,或“2016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XXX站 暨XXX比赛”。凡在开幕背景板、现场宣传、秩序册、成绩册等宣传品中有比赛名称出现的,要求使用主办单位提供的徽标和字体。 二、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承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三、环浙江自行车公开赛各分站赛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各承办地体育行政部门 协办单位:有关各景区管委会、有关自行车协会、自行车俱乐部。 赞助单位:待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五、比赛项目 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距离为15-40km)。 男子团体。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办法: 1、自行车比赛是一项高风险运动项目,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到达赛区前,在本人所在地做好相关人员的“人生意外伤害险”,抵达赛区后交验,未办理保险的,赛区不予参赛。 2、各分站赛以自行车俱乐部(门店、车队、单位)集体或个人报名参加个人项目,男子或者女子3人以上的自行车俱乐部(车队、单位)可以报名参加团体;总决赛由各自行车俱乐部(车队、单位)和个人根据主办方公布的总决赛参赛资格名单报名。 (二)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技能,年龄在18-55周岁之内。现役的专业运动员及退役未满4年的专业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加公开组比赛。 2、一个运动员本年度只能代表一个车队参加团体名次统计。 3、男子公开组录取前120名运动员参加,女子公开组录取前60名运动员参加。优先录取参加3站分站赛以上(含3站)运动员,根据《分站赛公开组得分换算表》,计算运动员参加总决赛积分(最高3站积分之和),按分数从高到低为序录取;录取人数不足时,由参加2站分站赛积分之和从高到低递补。积分相同者,比较分站赛最好名次,名次高者优先录取。获得总决赛资格运动员所在俱乐部(车队、单位)和个人,于决赛前根据总决赛站规程规定向承办单位确认参赛名单,未确认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主办方有外卡6个,可邀请相关运动员参加。 (三)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自行车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参赛者签写参赛免责申明书。 (四)山地自行车赛器材要求: 1、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比赛的团队服装统一。自行车轮径为26-29寸,轮宽大于、等于1.5英寸;越野赛时必须为前叉避震的山地车;具体根据各单站竞赛规程要求。 2、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赛区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不充许更改),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所有车辆必须通过赛区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赛区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3、光胎不能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分站赛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综合管理,制定本赛区的竞赛细则、安保方案。 (二)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按照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比赛用车辆根据各站特殊规定的执行。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由裁判委员会视情按最新的自行车竞赛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赛区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4、个人赛依照各队报名先后顺序分配车牌号和出发站位,但总积分前6位者领骑出发。 5、个人计时赛按个人赛最好成绩逐个逆序出发,首次参赛依照各队报名先后顺序分配车牌号和出发站位。 6、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裁定。 (三)出发 个人赛: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四)成绩与排名 1、个人排名 分站赛,男、女公开组按统一路线完成比赛时间排列本站名次;其他单项根据该站竞赛规定排列名次。 总决赛,男、女公开组按统一路线完成比赛时间排列总决赛名次;其他单项根据总决赛竞赛规定排列名次。 2、年度积分排名 对参加公开组的所有运动员按年度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年度积分由资格赛成绩(任意3轮最佳积分)+总决赛成绩构成;若积分相同则比较总决赛名次,总决赛名次高者列前;若再相同,则比较分站赛最好名次,优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每名赛员取其年度内最佳3站名次得分之和和总决赛成绩计入年度积分;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按《分站赛公开组得分换算表》名次相应得分计入年度积分。 年度积分计算办法如下:参加分站赛的运动员根据《分站赛公开组得分换算表》获得本站的积分。 分站赛公开组得分换算表 备注: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得分。如果第30名并列,则都按照2分进行统计。 3、团体总分排名 团体总分排名按各队最好名次3人得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名。 最好名次三人得分高低之和相同时以最好运动员获得名次为排名依据。 (五)关门时间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10%和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六)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安排及其他,请按各分站赛的《运动员参赛须知》。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分站赛录取名次和奖励按分站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所有获奖者有义务参加颁奖仪式,不参加者按弃奖处理。 (三)总决赛录取名次及奖励: 男子组 女子组 (四)年度积分录取名次和奖励: 男子组 女子组 (四)组织奖 对积极组队参加本年度站数达一半以上的团体单位前三位者给予《2016年度组织奖》鼓励和奖金各1000元。每个单位每次参赛运动员不少于4人,按次数、人数比较。 九、报名和报到 (二)各分站赛报名费每人130元,4人以上团体报名优惠为每人110元,8人以上团体优惠为每人100元。 入选总决赛资格选手参加总决赛的,不再收取报名费。 (三)参赛选手必须于赛前1小时抵达比赛地点报到处确认报到,并且检录验车;赛前一天到指定地点领取比赛相关用品,并同时交验赛员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按要求签署《参赛有限责任声明》,手续不完备者不得参赛。 十、参赛经费 参赛人员经费自理,并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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