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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伊犁州首届“白石峰杯”自行车爬坡赛竞赛来了
活动时间及地点1、活动时间:2020年7月19日(早晨10点钟)
2、活动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昭公路骆驼驿站
活动内容
1、自行车爬坡比赛
2、指定打卡点完成打卡任务
活动路线: 1、骑行线路: 骆驼驿站---白石峰森林管护站---阔克赛道班---白石峰观景台(18.6km)
2、打卡点:
骆驼驿站---白石峰森林管护站---阔克赛道班---白石峰观景台(4处)
活动规模 比赛人数控制在230人以内,其中男子组100人,女子组50人,骑游组80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8日下午18:00 (以缴费成功为准,否则不予编排)
比赛规则
赛后在指定打卡点进行自拍,完成拍照打卡并发布朋友圈6宫格,截图发至赛手微信群内统计计算名次。(按骑行时间算名次,未完成拍照打卡任务者,骑行名次作废。) 参赛条件
身体状况良好,无不适宜自行车运动病史,年满18岁的成年人,在疆内连续居住满28天以上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赛事。一旦报名,即默认同意与赛事组委会签订免责责任书。
奖项设置
1、男子组(100人):
赛段奖金为: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800元)
第六名(800元)
第七名(800元)
第八名(800元)
第九名(800元)
第十名(800元)
第十一名(500元)
第十二名(500元)
第十三名(500元)
第十四名(500元)
第十五名 (500元)
第十六名(500元)
第十七名(500元)
第十八名(500元)
第十九名(500元
第二十名(500元)
2、女子组(50人):
赛段奖金为: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800元)
第六名(800元)
第七名(800元)
第八名(800元)
第九名(800元)
第十名(800元)
3、骑游组(80人):
无排名,可参与打卡活动完赛后领取纪念证书。
报名方式及费用
1、网上报名
关注公众号“骑友优选”,选择菜单赛事报名,点击此赛事填写资料报名即可
或者微信长按识别此二维码报名
2、线下报名,联系: 饶新芳 联系电话(微信):13119991800
报名提供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族别、血型、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参赛组别、紧急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3、男子组和女子组:赛事服务费60元/人(含保险费)。骑游组:免赛事服务费,保险费自理。
活动流程
09:00-10:00 选手签到、签订免责书、检录
10:00-10:20 停止检录、统一集合、拍照合影
10:30开幕式
11:00 荣誉骑行、鸣枪开赛
12:30 抵达白石峰观景台
13:30-14:30 颁奖仪式
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选手限新疆地区,有一定实际骑行或比赛经验的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批准。 3、如果有心脏病、高血压、心电图异常、冠心病及心脑心管病者等一律不允许参赛。隐瞒病史参赛者,在赛程中出现意外,活动与赛事方均不负任何责任。(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4、正式报名,并到赛区由本人签署《免除责任书》,签字人应与参赛人一致。 5、身体状况良好,无不适宜自行车运动病史,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竞赛办法
1、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赛事所作的其他规定。
2、竞赛器材: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本次参赛车辆车型不限。参赛车辆不可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可使用附加把。裁判将严格进行赛前检查,违规车辆禁止参赛。
3、参赛选手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4、参赛人员需签订《免除责任书》。
5、参赛人员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6、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始终佩戴自行车专用头盔、穿骑行服参赛。并且比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不能违反规则规定。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不得佩戴、使用任何无线通信设备。
7、比赛采取大组发车形式。具体发车顺序、出发时间间隔,听从裁判长现场安排。竞赛路线以外路段禁止运动员进入,否则,按违规处理。
8、本赛事所有比赛项目行进当中,原则上不安排饮食补给。
9、为了比赛安全运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管理。
10、比赛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赛的运动员,应迅速将自行车靠右移离竞赛道路,不得影响他人比赛。出于对健康和安全因素考虑,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选手退出比赛。
11、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停止比赛。
12、比赛设关门时间,在本小组第一名到达终点50分钟后,关闭终点。
13、成绩排名:以选手完成比赛,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决定成绩排名。
14、如报名人数不足上限,各组均按实际参赛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进行排名、颁奖。
15、获奖选手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16、比赛采用到达终点先后顺序记录名次。
17、申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本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缴纳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组委会执裁成员
比赛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3名。裁判长及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一)签到规则:
1、所有报名选手需在比赛当天指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签到处签到并领取号码布号码牌。超过时间不接受签到视为放弃比赛。
2、签到必须本人前往,不允许别人冒名顶替,一经证实取消其比赛资格。
(二)比赛检录: 1、每组需在比赛开幕式开始前5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1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姓名、号码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戴在指定位置。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三)比赛出发: 1、以报名先后顺序排位,检录按顺序排定出发顺序;
2、本次比赛暂定为大组发车。
(四)成绩裁定: 本届自行车赛采用先到为主的判定方法。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裁判长。
(五)赛事说明: 1、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穿插走捷径,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2、比赛出发时,按照报名签到顺序排列; 参赛人员应以安全为上,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其他
2、若遇不良天气情况,组委会将提前发出赛事延期通知;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3、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4、比赛车辆在比赛过程中,因意外导致车辆损坏的,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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