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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国•遂昌首届森林旅游文化节暨第二届“美丽桃溪”山地自行车爬坡赛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倡导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生活理念,丰富中国•遂昌首届森林旅游文化节的内容,组委会决定在中国生态之乡——遂昌县应村乡、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组织举办2011第二届“美丽桃溪”山地自行车爬坡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遂昌县人民政府、丽水市体育局、丽水日报社
二、承办单位
遂昌县体育局 、应村乡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遂昌县邮政银行、遂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30日 遂昌县应村乡政府--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
五、比赛路线
应村乡政府—→小金竹(桃溪湖边)—→汀溪—→高棠(竹海)—→田铺(红花油茶基地)—→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长廊)(全程18公里)。
六、参赛项目、组别
男子青年组:(1971年10月31日至1993年10月30日生)限52人
男子中年组:(1952年10月31日至1971年10月30日生)限39人
女子组: (1952年10月31日至1993年10月30日生)限39人
体验组:20名,限本县范围内的自行车爱者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全省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及车队。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1952年10月31日至1993年10月30日生);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史及妨碍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报名时必须出具一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4、 所有报名者都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且符合年龄要求,且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声明书方可有效。
5、参赛者需自行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九、参赛办法:
1、以各市牵头组队参赛,每队可报14人,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青年组4人、中年组3人,女子组3人;随队工作人员3人(含驾驶员)。
2、本次大奖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人员(上述规定的14人)的比赛当日中餐由组委会提供。其它时间用餐及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本次比赛只限山地自行车(轮胎≥1.5),所有参赛者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4、国家、省市专业自行车车队在役或退役不满3年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5、报到当晚将在白马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篝火烧烤联谊晚会,建议参赛队准备一个以上的表演节目,需要的音乐伴奏CD请自备。节目名称报到时交报到处或报到前通过邮件发送至18905886266@189.cn邮箱。
十、 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和号码牌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号码布固定在后背,号码牌固定在车把正前方)。
3、按组别分别发车。
十一、奖项设置
1、各组别前八名获得者,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所有参赛运动员均获纪念品一份。
2、设男子青年组个人奖、男子中年组个人奖、女子组个人奖等三个奖项,分别奖励前8名: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五名1000元;第六、七、八名各800元。
十二、报名和报到:
1、由各市自行车运动协会、自行车俱乐部会同当地体育局确定参加人员。
2、报名由各市体育局统一组织选拨报名,10月21日前将报名表传送到以下传真:0578-8122777或邮箱:18905886266@189.cn
3、报名方法和细则刊登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新闻网及县政府网站。
4、报到:比赛报到地点及行车线路等相关信息将在赛前一周通知各领队,各车队请于10月29日17时前到应村乡政府报到,报到处联系电话:0578-8448003,签定安全免责声明书,领取比赛秩序册、号码牌、纪念品等。同时提交参赛运动员县级以上(含)医院健康证明、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文件。
十三、在比赛中出现以下的情况,将被判成绩无效:
1、运动员未佩带有安全认证的安全头盔;
2、比赛中有违规及危险骑行动作;
3、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尊重比赛道德,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的行为。
十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由遂昌县体育局选派
十五、其它:
1、参赛队伍自带队旗
2、县内参赛队员经费自行解决。
3、在比赛期间如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所需一切医疗等费用由各队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遂昌县2011第二届“美丽桃溪”山地自行车爬坡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遂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电话:0578-8280044 传真:0578-8122777
邮编: 323300 联系人:张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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