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竞赛办法
● 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3、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4、车手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 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 奖励与积分
1、成绩排名:按每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时间排列。
2、赛事奖项:每站安排奖励,个人组各组取前12名(参赛单组不足10名的取前三名,10人至20人的取前六名,20人至30人的取前八名,30人以上的取前十二名);接力组取团体前6名。
3、积分方法:积分计算取各组前20名。每站前20名按照“21、19、18、17……4、3、2 、1加分”,每站积分相加产生优胜者,积分相同的以决胜站得分高者为先。
● 团体接力赛:
1、限富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组队,运动员限报4名(三男一女)。
2、 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本企(事)业的正式在册干部、职工或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以工资册为准),并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有社保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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