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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淳安县人民政府
2、 承办单位: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淳安县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淳安县体育局
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淳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 协办单位:杭体集团悦翔体育资讯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3年10月27日上午在中国·千岛湖石林风景区举行。
五、竞赛项目和路线
(一)竞赛项目:本次比赛设公路自行车男子组个人赛,女子组个人赛。
(二)竞赛路线和行程:
石林镇富德村至石林风景区山顶,爬坡约20公里。
六、参加办法和资格
(一)健康要求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爬坡技能。所有现役(或退役不满二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与奖励。
(二)报名办法
1、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须填写报名资料(见附表)。比赛接受35个队,150名运动员,另可报领队1人。
2、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7日前额满为止(150名),报名后比赛名单不得更改。
(四)报名方法
1、参赛者本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签具参赛声明,参赛者办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籍运动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972043 手机:13858186641
联系人:姚老师
QQ邮箱:1183211241@qq.com
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外籍运动员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无证明者不予参赛,赛前一天领取比赛相关用品。
七、比赛办法
(一)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视情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二)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10%和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八、奖励办法
男子取前二十名,分别给予奖励。
女子取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
九、参赛经费
往返差旅费自负,每人交参赛费100元(含景区门票费等),并免费提供食宿。
十、报名后凡经组委会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由组委会统一发邀请函,未收到者为超额或不合格人员不能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2013中国·千岛湖第三届
石林公路自行车爬坡王挑战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石林报名表.doc
(35.5 KB, 下载次数: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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