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扫码登录更安全

淘宝网出售自行车存价格欺诈法院判卖家应按3倍售价赔偿

来源: admin 2015-6-10 15:05:3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登录后获得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阿威(化名)在淘宝网购买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原价标着1796元,折后价为780元。买后才发现,这辆车标的原价虚高。于是,阿威将淘宝店家凤凰自行车销售公司 (下称 “凤凰自行车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支持了阿威的诉求,判凤凰自行车公司按3倍售价赔偿。

    案情:4.4折买到自行车后发现被欺诈

    2014年8月1日,阿威在淘宝网上看中了一款26寸的凤凰牌自行车,聚划算上刚好有团购活动,标的原价是1796元,写着4.4折后的促销价是780元。见促销优惠幅度大,阿威当日就下单付款,过了几日,自行车到货。

    本来阿威买到心爱的自行车很开心,但随后被其他网友告知,从成交记录上看,这辆自行车从未以1796元的价格成交。阿威很不爽,感觉被骗了,于是向上海市物价部门投诉。

    同年12月3日,阿威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作出的处理结果告知书,确认凤凰自行车公司存在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随后,阿威诉至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凤凰自行车公司赔偿2340元。

    判决:商家有欺诈行为按售价3倍赔偿

    法院审理时,被告凤凰自行车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证据。

    法院查明,凤凰自行车公司在淘宝网天猫商城“聚划算”专区对涉案的自行车款式进行促销,标明促销价格为780元。

    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作出处理结果告知书,载明涉案商品在2014年7月25-31日成交有交易凭证的最低交易价格为848元,凤凰自行车公司在网上标示“划线价”为1796元,存在使消费者误解的标价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价格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的规定,阿威要求凤凰自行车公司赔偿购买涉案商品780元的3倍即2340元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大神点评3

aaron 2015-6-11 09:09: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很多淘宝卖家搞活动之前提价,然后打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yantiantian 2015-6-11 09:12: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aaron 发表于 2015-6-11 09:09
很多淘宝卖家搞活动之前提价,然后打折

大部分都是那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张小胖 2015-6-11 12:02: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其实好多店都是这样,就看你会不会去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关注78

粉丝177

帖子1403

发布主题
骑友网公众号
骑友网今日头条
骑友网服务号
骑友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