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处罚表 1.10.1 有关适用于反兴奋剂违法方面的处罚见国际自盟反兴剂规则。 1.10.2 非法修车、换车、未经许可的补供及自外界接受的任何帮助均将导致取消比赛资格。 1.10.3 拉运动服、推或拉其他运动员(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倚靠其他运动员、不同队运动员间的不 正当的帮助,判降低名次,重复出现可取消比赛资格。 1.10.4 任何运动员在最后冲刺中阻挡、对其他运动员有限制其运动意图的不道德行为采取抄近道、替代其他运动员、在最后冲剌中双手撒把,将判降低名次或取消比赛资格。 1.10.5 不礼貌的行为或污秽的语言、对官员和/ 或对观众无礼,可处罚。重复出现可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例可被判建议停赛。 1.10.6 运动员之间或同官员或同组织机构的成员或同公众打架,可处以取消比赛资格及从成绩上除名。严重的违例可被判建议停赛。 1.10.7 协会有责任尊重由其它协会对运动员施以的停赛处罚。 1.10.8 处罚 1.10.8.1. 根据犯规的性质施以处罚,可使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罚: 1.10.8.1.1. 口头警告 1.10.8.1.2. 罚款(最少50瑞士法朗) 1.10.8.1.3. 降低名次(降一个或多个名次) 1.10.8.1.4. 罚时间或罚分 1.10.8.1.5. 取消比赛资格 1.10.8.1.6. 禁赛 1.10.8.2. 对所有的判罚,裁判员均须使用国际自盟处罚表。 1.10.8.3. 当出现犯规时,由总裁判长通知受处罚的运动员。如无法通知运动员本人时,则通知运 动员所属国(队)的一位官员。 1.10.9 对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理由。
大家可以学习讨论,这个规则是我在中国自行车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的的最新判罚规程。这应该是国际自盟的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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