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总决赛(诸暨站)
“同山红高粱节”环湖自行车越野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14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总决赛
诸暨“同山红高粱节”环湖自行车越野赛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
诸暨市体育局
诸暨市旅游局
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绍兴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诸暨市自行车协会
诸暨市同山高粱酒厂
浙江同山醉美人酒业有限公司
浙江原锅酒业有限公司
浙江祺香酒业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16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同山镇
四、赛道概况
比赛距离:男子组32km (绕湖3圈)、女子组22km(绕湖2圈)
大众男子组32km (绕湖3圈)、大众女子组22km(绕湖2圈)
五、赛事分组和规模
比赛设:男子精英组、女子组、男子公开组、大众女子组。
男子精英组,由系列赛中个人积分前150名者报名参加;
女子组:由个人积分前60名的选手和补充报名参加女子赛的选手参加;
男子公开组,限报100人,年龄范围18-55周岁,绍兴地区车友优先;
大众女子山地组,参赛人数:30人(限绍兴地区车友)。
观摩组:年龄不限、车龄不限(不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各组运动员限报各6名,同时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凭二代身份证、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办理报到手续,并由参赛选手本人须签署安全免责协议书,方可参加比赛。
报名地点:诸暨新世纪花园,诸暨市自行车协会总部。
联系人:郭浩阳13906859932
金 程电话:13967560818
袁伟萍电话:13575579885
赵望咏电话:18967576883
(四)报名费每位选手100元(由系列赛获得资格的免交报名费),大众组报名费每位50元(含比赛当日保险费),承办方提供参赛俱乐部比赛当天的中餐。参赛选手、观摩人员来去车费、车辆运输、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提供当地吃住行信息于官方网站,即时公布更新。
(五)费汇款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开户单位:诸暨市自行车协会
开户账号:1211024009245302755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比赛用车辆限为山地车。
(二)竞赛服装、车辆、护具等器材自备,参赛者必须戴安全帽,佩戴赛区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得参赛。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三)为保证运动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赛区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四)依照各队报名先后顺序分配车牌号和出发站位,但总积分前6位者领骑出发。
(五)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裁定。
(六)参赛车辆必须是标准山地赛车(带前避震器),如刹车、转向性能不良的车辆不得参加比赛。
(七)比赛时车辆发生机械故障,须原地维修,承办方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八)安全提示:所有参赛车手比赛时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注意安全,在下坡及弯道骑行中,眼睛要注视前方,切勿低头骑行。所有车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者他人受伤害的行为。
(九)裁判将根据落后情况,酌情收容(落后领先选手15%)。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精英组
(二)女子组
(三)男子公开组
(四)大众女子组
(五)所有参赛签到者在颁奖仪式时参加幸运抽奖,设二等奖3个各奖励500元装备券,一等奖1个奖励1000元装备券。
(六)本年度积分录取名次和奖励,根据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颁奖礼仪
获奖选手必须着队服或骑行服上台领奖,禁止穿拖鞋。
十、裁委员和裁判员
裁判长和部分骨干裁判员由省体育局委派。
十一、未尽事宜,咨询赛事组委会。
十二、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