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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深圳市喜德盛自行车有限公司
二、协办单位
建大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桂盟链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浩盟车料(上海)有限公司、祥力金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志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彦豪金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韩国LG动力锂电池中国总代理—苏州市正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禧玛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台湾正新橡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隆工业有限公司
三、赞助单位
宁波彰猛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昆藤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巨群自行车配件(深圳)有限公司、陇冠自行车车料(深圳)有限公司、隆达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全维金属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深圳市骑健自行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利浦五金有限公司、金华市双星铝圈有限公司、永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益钵通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元渝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台湾荣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格车料(昆山)有限公司
四、活动日程
报名时间:即日起—12月03日
比赛日期:2014年12月12日
五、竞赛组别
山地车越野赛(XC)男子精英组:12公里(高级赛道,每圈6公里,共二圈);
山地车越野赛(XC)男子大师组:12公里(高级赛道,每圈6公里,共二圈);
山地车越野赛(XC)女子组:6公里(高级赛道,每圈6公里,共一圈);
雪地车体验组:2.4公里(初级赛道,每圈1.2公里,共二圈);
速降赛:1.2公里。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年满十八周岁,男子未超过55周岁,女子未超过50周岁,长期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者;本次赛事对参赛者年龄要求以2014年12月03日为计算截止日。
2、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3、凡参赛运动员组委会统一为每位参赛者办理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活动期间、非活动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4、年度总决赛除了设立参赛选手的个人奖项以外,特设俱乐部最佳组织奖项。最佳组织奖评选方式是以俱乐部组织参赛选手的总人数为衡量标准,以积分为单位(每名选手按一个积分来计算),取总积分前三名。
(二)报名
1、名额限定:1100人。
(1)山地越野赛(XC):1000人
男子精英组(18-35周岁):参赛选手700人
男子大师组(36-55周岁):参赛选手200人
女子组(18-50周岁):参赛选手100人
(2)雪地车体验组(18-55周岁):参赛选手50人。备注:雪地车体验组参赛选手可兼报其它组别。
(3)速降赛:参赛选手50人
2、报名费:50元/人报名费(含保险费、午餐、喜德盛运动袜一双、不提供晚餐)
3、报名方式
(1)各车队或个人爱好者下载报名表(
2014喜德盛国际自行车训练基地年度总决赛报名表.rar
(2.69 KB, 下载次数: 8)
),通过网络报名于12月03日之前填写后将表格以电子邮件添加附件形式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805160248@qq.com,经组委会确认公布后参赛。
(2)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络人:车先生 易先生
电话:0755-29933333转2296
(3)报名费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林小懿
银行账号:743260069315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公明支行
(三)报到
1、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楼村喜德盛工业园;
2、时 间:参赛选手可在12月11日下午16:00-18:00或12月12日上午7:00-12:00到喜德盛国际自行车训练基地报到,核对身份后领取参赛物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签赛事免责书。本次赛事启用电子计时系统,参加山地越野赛选手报到时另缴纳200元计时芯片押金,比赛结束后退计时芯片返还押金。
七、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
(二)山地越野赛参赛规定:
1、参赛山地车,车轮胎宽度要求在非光头胎1.9英寸以上,必须有避震前叉并具备前后刹车系统;
2、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菜篮、车包、边支架、照明设备、音响设备、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3、参赛者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大会要求;
4、参赛队员、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号码牌,不得裁剪;
5、比赛时必须穿比赛服装,佩戴安全头盔、手套至比赛结束;
6、如不遵循以上规定者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三)本次XC比赛在起终点设补给点;
(四)XC比赛设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15分钟后为关门时间;
(五)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所有参赛并完赛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如参赛组别人数不足,组委会将调整奖励;
3、除录取名次之外,凡是完赛并有成绩的运动员,均将获得精美奖品一份;
4、具体奖金分配如下:
九、其它
1、主办方不负责选手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事项费用。
2、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3、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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