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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單單單丹 于 2015-1-14 11:35 编辑
继上海铁路部门之后,各地铁路部门纷纷贴出通知,为进一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和铁路站车秩序,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相关管理规定,自2015年1月某日起,严禁旅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妨碍公共卫生、影响旅客列车车内通行、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规定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尤其是在骑行圈,“铁路封杀自行车”更是引发强烈质疑。
虽然说,这个新规定的实施,涉及群体的范围并不大,毕竟喜欢带着单车上火车出行的人相对庞大的铁路出行人员来说并不多。但是,对于服务部门来说,不应该因为需求群体小,就漠视了这种诉求。正如很多有此需求的车友说的一样:我们的自行车并不是庞然大物,都是可以折叠/拆卸的,折叠/拆卸起来比行李包大不了多少。
实际上,铁道部门所引用的上述规定中,均未明文规定“严禁旅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则规定旅客可以免费携带“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大多数自行车在拆卸或折叠打包后均能达到上述要求,尤其是小型折叠自行车装包装箱后,与普通行李毫无区别,且自行车并不在禁止带入车内的5类物品之列,换句话来说,铁路部门“禁止携带自行车”于法无据。
铁道部门发布“自行车禁令”还有违公平,有失公允。
那么,铁路部门为什么非要把原来允许的事情,突然变成了不允许的事情了呢?铁路部门也对此做出了回应:有安全隐患,容易因为颠簸,碰伤其他乘客。 铁路部门所强调的“随着客流的与日俱增,携带自行车乘车,存在挤伤旅客的危险”更是站不住脚,大多数自行车只要拆卸或折叠打包,都可以做到不露出尖锐零部件,且在规定位置如座位底下摆放,并不会影响乘客正常通行和人身安全。而且,自行车并不属于违禁品,大多数自行车折叠或拆卸打包后,完全符合铁道部门规定的免费携带物品体积、重量要求,所以并不存在挤占公共空间资源的说法。而且仅对自行车设限,而不对其他行李设限,有违公平原则。
铁路部门的回应不无道理,出发点也是良好的。但是,我们的公共服务不能在维护了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扼杀了小部分人的诉求。在还没有办法完全解决安全隐患的时候,可以实施这样的“自行车不准上火车”的禁令。但是,这不能成为一个“永久牌”,只能是一种过度时期,只能是暂时的禁令,还应该慢慢的来化解这个矛盾。
对于民意的反弹,铁道部门应当反思,有无必要直接“堵死”,能否主动作为,通过改善设施、改进服务,为民众提供更多便利?为人民服务,就要尽量在合理的范围内来满足所有群体的诉求,即使这个群体是很小的,我们也应该尽量按照“能满足就满足”的标准来搞好服务。都说服务无止境,就是这个道理,对于那些希望带着自行车去旅游的车友来说,这样的规定显然已经伤害了他们。那么,在实施了这个禁令之后,铁路部门就应该考虑如何破解“自行车上火车”的不安全因素,而不能是因噎废食。对于有些事情需要禁止,比如携带管制刀具,比如携带危险品。但是,对于有些事情就不适宜绝对禁止,而应该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
一、需要考虑设置自行车专用车厢。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经验,在列车中设置专门的自行车车厢以及停车架等设施,自行车另外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合理范围之内相信绝大部分车友都会接受的。
二、需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自行车和自行车是不同的,能够折叠的自行车按照相关规定折叠打包好,不能折叠的自行车拆卸好装袋,不得裸露出尖锐的车身零部件,具体来说,铁路部门可以制定一个标准,比如说对折叠/拆卸之后的尺寸有个规定,超越了这个尺寸的就要禁止,不超越尺寸不影响安全的就应该放行。
正如我们规定不允许携带刀具一样,不允许的只是有危险的刀具,你不能连孩子的铅笔刀也不允许携带,那不就成笑话了吗?
“自行车不能上火车”不能成为“永久牌”,只能是暂时的,相信在春运期间骑友也不会带着爱车去挤春运人流,让爱车受损。希望铁路部门能考虑众多骑友的需求,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改善服务,满足小部分群体的诉求,这才是“人民铁路为人民”的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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