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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杭州环千岛湖国际公路自行车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淳安县人民政府、杭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淳安县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07年9月22日上午报到,23日上午正式比赛,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举行。
四、竞赛项目和路线
公路自行车团体、个人两个大项比赛,千岛湖广场—千岛湖大桥—宋村乡—威坪镇(折返)--宋村乡—千岛湖大桥—千岛湖广场,行程约100公里。
五、参加办法和资格
(一)年龄和健康要求
1、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含)。
2、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技能。所有现役专业选手不得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退役三年以上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1、参加公路车赛的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须填写团体报名资料(见附表)并附上个人报名资料(见附件一)。公路车比赛接受20个队,每队运动员限报6人(男女不限),外籍运动员不受限制。另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
2、公路自行车,车轮直径(包括内胎)不得小于55厘米,不得大于70厘米。
3、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公路赛的团队服装要求统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三)报名时间
2007年8月8日前额满为止。
(四)报名方法
1、向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2、参赛者本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签具参赛声明,参赛者必须赛前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到杭州市体育局训竞处姚放处。赛前报到时交验健康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份证、人身意外保险(大会统一办理),外籍运动员户籍证明,无证明者不予参赛。赛前交付参赛费,赛前一天领取比赛相关用品(纪念品)。
(五)报名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局训竞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26号
电话:0571-85982888 传真:0571-87972043
联系人:姚放
六、比赛办法
(一)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视情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二)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三)成绩与排名
1、个人排名
个人排名是按每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时间排列(外籍运动员、国内女子视报名情况另定)。
2、团体总排名
团体排名按各队前4名完成全部赛程参赛者的时间之和计算。
3、关门时间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10%和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四)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七、奖励办法
(一)公路车个人
取前十二名,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前三名获奖杯一座。
名次 奖金(元) 名次 奖金(元)
第一名 3000 第七名 1200
第二名 2500 第八名 1200
第三名 2000 第九名 1200
第四名 1500 第十名 1000
第五名 1500 第十一名 1000
第六名 1500 第十二名 1000
(二)公路车团体
取前六名,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如下表,前三名获奖杯一座。
名次 奖金(元) 名次 奖金(元)
第一名 6000 第四名 3000
第二名 5000 第五名 2000
第三名 4000 第六名 1000
(三)外籍运动员、女子运动员的名次和奖金数额视参赛人数等情况另行确定。
(四)凡参赛者均发纪念品
(五)比赛当天发奖以外的成绩单将在网上公告。
八、组委会联系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体育局(千岛湖镇阳光路)
办公室电话:0571-24817796,传真:0571-24817791
九、参赛经费
往返差旅费自负,每人交参赛费100元,外籍运动员免交参赛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费用自理(需到参赛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由大会统一联系保险公司),参赛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十、报名后凡经组委会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由组委会统一发邀请函,未收到者为超额或不合格人员不能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环千岛湖公路自行车邀请赛组委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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