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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單單單丹 于 2015-4-10 10:15 编辑
事发惠州红花湖当事人将按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
广州日报惠州讯(记者秦仲阳) 记者昨日获悉,惠州红花湖近日发生的骑自行车撞死人肇事者已经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门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3月22日傍晚,惠州红花湖东入口下坡段2个女子骑着一辆双人自行车下坡时,撞伤了正推车下坡的两个女青年,其中一女青年被撞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28日晚死亡。这是红花湖首例行人被自行车撞倒后伤重不治身亡的事故。
此前,红花湖管理处在入口下坡处竖有禁止骑车下坡告示,并通过广播和保安劝导等方式,长期要求骑车者下车推行,但总有一些骑车者不听劝导,坚持骑车下坡,甚至为此与管理人员发生口角。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立即介入调查,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此案的最新进展,目前肇事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门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惠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景区内下坡处有警示牌,但肇事者明知故犯或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交警部门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刑拘,并提请逮捕追究法律责任。
至于民事赔偿方面,警方会根据责任划分协调民事赔偿等相关事宜。如果调解失败,受害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诉。
因肇事者骑的是双人自行车,且是租自景区外的自行车租赁店,有网友认为租车店应承担部分责任。有资深骑行爱好者称,双人自行车重量是普通自行车的3倍以上,但制动系统却是普通单人自行车的制动系统,这个设计根本不靠谱,下长坡或陡坡时制动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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