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赛 规 程 一、组织架构
二、活动内容 时 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3日 主 题:骑游塞上名城 探寻大同世界 2015第二届大同国际骑游大会 1. 大同国际自行车赛 第一赛段:文瀛湖-白登山赛段 时 间:2015年8月1日07:30-12:00 起 终 点:大同市文瀛湖景区 - -白登山国家森林公园 组别设置:
2. 开幕式、古装骑游活动 时 间:8月2日8:00-11:30 地 点:大同古城南门关城内 主 题:骑游古城大同 邂逅昭君有礼 报 名:俱乐部线下报名或个人线上报名(骑游组,服装自备) 形 式:穿上古装骑游古城,在骑游路线骑车邂逅昭君,发昭君合影到“天珺体育”官方公众平台,并分享朋友圈,逢7(骑)有礼。终点评选最美骑行“昭君”,参与单车送昭君大PK,将古装骑游打造成古城大同的特色骑游盛宴。 骑游路线:古城南门关城-善化寺-华严寺-明清古街--九龙壁-关帝庙-文庙-古城南门关城
3.第二赛段:大同城墙赛 时 间:2015年8月2日下午14:00 起 终 点:大同古城南门关城内 组别设置:
4. 大同 • 单车音乐节-“听大同的声音” 时 间:2015年8月2日19:00 地 点:大同古城南门关城内 内 容:颁奖仪式; 车友互动表演; 5. 单车上的美食-大同 时 间:2015年8月1-2日 地 点:大同城区(详见攻略) 内 容:大同美食体验,拍照发“天珺体育”公众平台,逢7(骑)有奖。 6.第三赛段:爱在中国·为爱骑行 - 决战平型关 时 间:2015年8月3日10:00 - 11:00 地 点:大同市灵丘县平型关遗址 赛 程:11.5华里(纪念八路军115师平型关大捷) 目 的:庆祝国际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 庆祝中国抗战胜利70周年 路 线:灵丘乔沟-平型关纪念馆 参加人员:8.1-2日精英组、公开A、B组前15名;
三、竞赛要求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山地自行车竞赛规则》 。 2.参赛选手必须佩戴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必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号码牌,否则不予参赛。 3.凡省级专业队自行车运动员退役未满2年者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职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竞赛器材、服装、车辆自备。 5.听从赛会工作人员的指挥,服从裁判,对成绩有异议,需在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由仲裁组进行裁决,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6.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7.各组选手的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自理;组委会提供相关酒店宾馆的信息,并凭参赛号牌获得统一的适当优惠,自愿食宿,责权自担。 8.此次比赛为山马赛(山地自行车马路赛,柏油路或水泥路面,平型关赛道90%为沙土路),参赛选手的山地自行车轮胎必须大于等于1.5英寸,不得使用光面胎。 9.所有报名选手,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报到领取号牌,比赛当日必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检录,并签署免责声明;未参加检录及未签署免责声明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擅自参加比赛者,裁判人员有权将其请出赛道,成绩无效;如因此影响正常竞赛秩序,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10.所有参赛选手在报到领取号码布、车辆号牌时,需领取计时芯片,并缴纳芯片押金100元,赛后凭芯片退还押金;选手的号牌、号码布、计时芯片需严格按照竞赛秩序册(手册)规定安装,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竞赛细则 1.严格按组委会发布时间进行检录未参加检录或检录不合格,不得参加比赛。 2.检录过时视为弃权,并不退回报名费。 3.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第一名运动员通过终点后30分钟为关门时间,以后进入终点冲刺的选手,不计成绩和名次。 4.本次大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以集体形式出发,按到达终点时间计算名次和成绩。 5.所有组别不设中立圈,不设补给点。 6.本次比赛不设维修区,运动员不能借用外援力量维修车辆,违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7.本次比赛赛道为全封闭赛道,运动员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8.本次比赛为2日赛,以2个赛段的成绩相加确定总排名。
五、奖金分配表(RMB)
六.报名细则 1.本次比赛为两天两个赛段的比赛,即报一次名可以参加两个赛段的比赛,个人报名费100元/人,其中体验组报名费为50元。含:保险费(最大保额20万元,医疗保额1万元)、竞赛号码牌、竞赛手册、参赛证、环保袋、8月2日晚上餐包。 2.每人限报一个组别的个人赛。 3.报名成功者可在签到处领取纪念版骑行马甲一件。 4.组委会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保险(保险日期为8月1-8月3日),赔偿细则严格按照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执行,组委会不对保单条款以外的保险责任负责,非比赛时段安全责任自负。 5.关于年龄的认定的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为本规程所称18岁,1970年12月31前出生为本规程所称的45岁)。
七.报名方式 1.请关注“天珺体育”公众号,选择:赛事-比赛报名即可跳转报名链接;
注:请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在3日内完成支付,未收到报名费将视为报名无效; 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造成无法识别和核对,责任自负; 恕不接受电话、电邮和现场报名,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报名咨询:(咨询时间:9:00-20:00) 天珺体育 0755-86101119 0755-89903316 徐绍兰 18098926927 李盈 13802576525
八、报名截止日期 本规程公布之日到2015年7月28日20:00截止报名; 所有报名选手请认真阅读本次赛事的保险范围及免责声明,并需在赛前签署免责声明方可参加比赛;
九、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到时间:2015年7月31日14:00-21:00 报到地点:大同宾馆大堂 地 址:大同市迎宾街37号 酒店电话:(0352)5868555 报到联系人:苏豫皖 13923723553 报到须知: 1.本次赛事组委会仅设大同宾馆报到点; 2.选手报到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3.以上公布的报到时间,为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时间段,过时将视为放弃比赛,并不退还报名费; 4.本次比赛不设现场报名及现场签到; 5.特别提示:所有获奖的选手须持号码牌(布)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领奖,否则不予兑奖; 注:竞赛作息时间和更多赛事信息详见本次赛事的竞赛手册,并在“天珺体育”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赛事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同国际骑游大会组委会 爱在中国大型体育慈善公益活动组委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
免责声明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1、背景 本声明条款针对“2015第二届大同国际骑游大会、爱在中国-为爱骑行2015大型体育慈善公益活动”,以下皆简称“比赛”或“赛事”。常规的自行车运动存在着受伤风险,为此,组织者要求所有参赛者在比赛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下面所述条款及内容是为了在赛前提高所有参赛人员的健康及安全意识。 2、参赛风险 签署本份文件表示参赛人员已认可他参加本次比赛是他的自身行为并且已涉入相关风险。参赛人员同意他无权向比赛组织者对本人在赛事中发生或引致的自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包括与参赛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要求赔偿金、补偿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赔偿。组委会为参赛者购买的意外保险为比赛当日。赔偿细则严格按照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执行。非比赛时段安全责任参赛选手自负。(比赛当天最大保额20万元人民币,医疗保额1万元人民币) 3、医护服务 比赛当天赛事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人员提供医护服务。若比赛现场医务人员决定某个参赛者不适合继续比赛,这个参赛者将被退出比赛。为了参赛者的健康着想,组办方将尊重并服从现场医务专家的意见,但不承担此决定为参赛者带来的各种影响。 4、肖像权使用 参加比赛意味着参赛人员有可能会在比赛过程中被拍照或拍摄。所有参赛人员必需明确他们在比赛时的形象有可能会被用于赛事未来的推广资料上。所有肖像权与使用权归比赛组织者所有。凡使用赛事名称及赛事图片用于商业用途必需要提前获得组织者的书面许可。 5、适用法律和管辖地 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接受任何就参加赛事引起的纠纷都必须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协办机构(以下统称“主办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本人身体健康,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主办方对于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人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推广;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参赛,绝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号码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本人同意向主办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比赛因不可预知原因被延期,主办方将会另行通知。任何已缴付费用将不予退还。 赛事组委会将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费及赔偿金额以保单为准),保险期限为比赛当日,组委会仅对保险公司保单条款规定内的保险责任负责,选手不得要求组委会承担保单以外安全责任。如选手向主办方提供虚假身份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导致保险公司不能执行保险条款,责任选手自负。保险条款及安全责任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内容,并接受所有条款约定,特签名确认。 签名: 大同国际骑游大会组委会 爱在中国大型体育慈善公益活动组委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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