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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细胞-病毒 于 2015-10-19 15:39 编辑
2015温州“捷安特-Shimano”杯公路自行车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体局 温州市自行车发展协会 三、协办单位:温州青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 禧玛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捷安特温州总代理 五、支持单位:温州市捷成自行车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1月15日(周日) (二)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 七、竞赛项目、组别与人数: (一)本次设公路自行车个人赛。 (二)竞赛组别: 1、公路男子精英组,18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2、公路男子大师组,36至55周岁(1960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 3、公路女子公开组,18至55周岁(1960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三)报名总人数设限300人,满为止额。 八、比赛路线和距离: 温州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园区东北地域金海三道----滨海二十一路----金海二道----滨海十八路---金海大道---滨海二十五路---金海三道,一圈共计8.2公里,精英组7圈约57.4公里,大师组、女子组各5圈约41公里。(附赛道图) 路况:全程为沥青柏油路面,平整度良好,路宽10—12米。 九、参赛资格: (一)参赛选手必须是年满18—55周岁大众运动员; (二)熟练掌握公路自行车骑行技术的业余单车爱好者,现役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准参与其赛资格; (三)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无残障碍,组委会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的选手参赛。 (四)所有参赛者要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 十、报名办法及费用: (一)参加比赛的选手以俱乐部、车队为单位进行报名,个人也可组队报名,网上填写报名表(见网站报名附件),发邮件到组委会指定报名邮箱。 (二)每队可报领队(运动员可兼任)1人,每队限报男子运动员8人,女子运动员人数不受限制。 (三)费用及汇款相关 1、参赛运动员缴纳报名费100元/每人。 2、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统一购买比赛当天意外保险、统一提供比赛当天午餐。 3、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指定住宿点(费用自理,协议价入住)。 4、参赛者、陪同人员其它时间的餐食和交通费均自理。 5、请各参赛团队将报名费统一汇款到大赛组委会指定账号。 付款方式: 工商银行卡号:6222081203004418014 户名:郑津津 支付宝帐号:13857798936 郑津津 汇款时请注明:XXXX队温州公路车赛报名费。 (五)报名联系:0577-88695933 手机: 18957750656 联系人:郑小姐QQ:3240129675,指定邮箱: 3240129675@qq.com 工作时间:9:00-18:00。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前额满为止,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 (七)凡经组委会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由组委会统一公布于温州市自行车发展协会网站和中国骑友网 十一、比赛办法及规定 (一)比赛采用最新版《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器材: 1、本次赛事统一使用公路自行车。公路自行车轮胎宽度不得小于20 C,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骑行服;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2、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前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后脚架、后货架、副把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车把两端必须安装端塞,保持平整;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4、本次赛事不设补给点、维修点、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三)所有参赛车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作弊、恶意干扰;终点冲刺时不得S形骑行、双手离把、身体接触等危险动作,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为安全起见,裁判委员会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五)比赛检录: 1、 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 2 、检录前,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在身体两侧肋间佩戴号码布,车坐管固定好车号牌,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出发者,成绩无效。 (六)比赛以各组集体方式出发,个人成绩以运动员完成比赛最短的时间优胜顺序判定名次。 (七)本赛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判定方法。 (八)根据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的时间延后20分钟定为比赛关门时间。对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有权命令落后的选手退出比赛,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并上收容车。 (九)未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十二、报到事项: (一)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参赛免责协议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无证明者不予参赛,报到时统一领取比赛相关用品。 (二)报到地点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六路滨海三道交叉路口金鸿国际大酒店(0577-881306666) (三)金鸿国际大酒店为本次比赛运动员下榻指定酒店。 (四)参赛选手请于2015年11月14日下午13:00开始报到。所有选手必须在11月15日上午9:00之前报道,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报到时收取计时器芯片押金每人200元,赛事结束后凭芯片在检录区退还(芯片若损坏、遗失,扣取押金并原价赔偿)。 (五)11月15日10:30分召开领队及裁判会议(地点:金鸿国际大酒店会议室)。11:00中餐(地点:金鸿国际大酒店餐厅)。12:00开始检录(地点:比赛现场),13:00开幕式(地点:比赛现场,所有参赛选手、裁判员、观摩人员等参加开幕式),13:30分开始比赛。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男子精英组录取前12名给予奖励。 (二)男子大师组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 (三)女子公开组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如不足8名,取前5名进行奖励)。 (四)比赛当天颁奖以外的成绩单将在网上公布。 (五)各组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各组第四名以后按规定颁发证书、奖金。 (六)附各组别获奖的奖金(总计:29000元) 十四、参赛选手、观摩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五、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由温州市体育局委派,裁判员由温州市自行车发展协会选派。 十六、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仲裁胜诉,申诉费返还,仲裁败诉,申诉费收规大赛组委会。 十七、交通路线: 1.驾车路线:从G15沈海高速温州东收费站下高速,从温州机场路经机场门口,往滨海大道至明珠路,到滨海六路与滨海三道交叉路口即到金鸿国际大酒店。 2.动车交通:乘动车到温州南下车, 从瓯海大道往温州机场方向经机场门口,往滨海大道至明珠路,到滨海六路与滨海三道交叉路口即到金鸿国际大酒店 十八、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布置。 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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