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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uban.com/review/2954204/
爱是永恒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并非科幻故事,最多也就是与科幻轻微擦边。书的最大读点是作者Audrey Niffenegger的文笔,她笔下那些草地、阳光、雪,就像小溪水一样清澈温柔地哗啦啦流淌,实在精致极了,小资得一塌糊涂。而“小资”对一个作家来说,该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说明他或她的写作内容缺乏深度,浮于表象,商业化商品化;另一方面,是文笔安排具有独特风格,阅读的过程顺畅轻松,虽然读后并不留下丰富的营养,但作为时光消遣,仍不乏可读性。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中,旅行者亨利生来天赋异丙,或者说DNA病变,经常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他时他地,也因此认识了他将终生挚爱的妻子克莱儿。克莱儿第一次见亨利时才六岁,一个天真小人和一个落魄大人的对话读来饶有新意。克莱儿的成长使得这个爱情故事区别于其他的情感小说,多了一层趣味性;但这个趣味却仅限于一个女孩子对青春的试探与沮丧,并无时代感。相对的,倒是亨利这个男性人物形象更为坚实复杂,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时空穿梭,又不能携带任何物品,所以每到新的空间都是光着身子四处寻找衣服、食物和避难所——故事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冬季长达半年,大雪封城严寒冰冻的时候光着身子半夜被丢在陌生街上的存活率可想而知。亨利在享受时间旅行的神奇美妙之时(时间旅行救过他的命),也必须随时准备忍受时间旅行的残酷无情。不仅如此,为了不让毫无办法的克莱儿焦虑,他并不能倾诉心中这些恐惧。正因为如此,亨利的无助自弃与抗争才更为真实,他终于意识到爱超越时空的力量感也才更有感染力。
书的最高潮无疑是亨利等待死亡到来之前的心理描绘,那种抑郁、恐惧、不舍的痛感仿佛从纸面上殷出来一样,读得人胆颤心惊。这样的惧怕死亡,实在是因为亨利先前与克莱儿一路走来共同成长的爱情太过美好,两个人都奋不顾身的要留住彼此在对方心内的印记,于是才恐惧失去,在死亡的阴影下郁郁寡欢,一遍遍让记忆重播、切割、撕扯,竭尽全力抓住明知将要逝去的生命。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面对死亡是绝无法坦然的,哪怕表面再风平浪静,内心那份不舍的翻涌都会噬咬得人发疯——这种痛感在亨利的自述中再明晰不过,很难释怀。
由书改编的电影在视觉画面上保留了Audrey Niffenegger语言的清新感和柔软度,十分精致。刻画得比较成功的是克莱儿(Rachel Adams),她独自等待的落寞和对爱的坚持都有充分的细节描绘;亨利(Eric Bana)的部分则较薄弱,尤其是为了表述他时间旅行的原理,穿梭部分介绍过多,人物“动”多“静”少。而作为书中最感人部分的亨利面对生命离去的思考在电影中则被略过——好莱坞的路数较适合于连贯的快速剪切叙事,却不长于以大胆的静止画面来展现人物的细微心理。比较一下展示克莱儿因亨利总是不受控制的随时消失而长久等待的心理失落,用的是配乐快切,幻灯片一样从一个场景过渡到下一个场景,在动态中映衬人物;而要展示亨利的苦闷,难免要运用对克莱尔背影长久凝视或眼神放空一类的长镜头,这种什么都不发生的慢节奏在欧洲文艺电影中常见,若放到更讲究连贯叙事的好莱坞爱情片中,则显然会频率失调。
电影结尾亨利与克莱儿的再次相见与书中二人在博物馆台阶上咫尺天涯相比也丧失了很多意犹未尽的回味。毕竟, “帮我们抓住过去的,是回忆;带我们走向未来的,是梦想。”而爱,则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中坚能量,它并不一定要面对面亲自讲明,它无所不在,它穿越时空,它能帮我们留住生命中的所有珍贵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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