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司机帮忙堵截遭遇惊魂一击
铲车当头砸下险送命
建材店的黄师傅和吴师傅发现铲车被盗后,也爬上建材店的一辆东风卡车前去帮忙堵截。记者昨天中午也采访了心有余悸的两位师傅,在这次追堵中,他们几乎连命都送了。
吴师傅说,当时他驾车追铲车一路追到洛溪桥头,当时还有十几辆警用摩托车呼啸着一起追来。追上铲车后,个头较小的警用摩托车围着铲车转圈。吴师傅开着卡车超过铲车,一个掉头把大铲车的去路堵住。
吴师傅说,当时,偷车贼见无路可走,突然把车头的巨型铲斗升起,猛地朝东风车的车头砸去。“我们当时都吓坏了,因为车头一下子陷了进来,右边的玻璃也被震得粉碎,玻璃屑把我的手都扎出血来了。”黄师傅举起右手,上面有几个清晰的血口子。
铲车一击即退,一个掉头,奔向一条小路。而此时的东风车已经被砸得开?涣耍?瞪系牧轿皇Ω狄脖幌懦鲆簧砝浜梗骸八??窃儆貌?吩乙幌拢?颐橇礁鼍兔幻?恕!蔽馐Ω邓担?笔倍?绯档牧奖叱得疟豢ㄗ。?薹ù蚩??礁鋈酥缓么悠扑榈某荡袄锱莱黾菔皇摇?
疯汉大闹医院抓伤记者
昨天上午,记者在第12医院急诊部大厅见到了偷车贼———他光脚赤膊,下身只穿条短裤衩,独自躺在担架上,双手被医用挂瓶扣扣住,嘴角隐约可见一点血迹,手臂也经过简单的包扎,但他的右眼几乎无法睁开。
疯汉医院中到处寻衅
这名疯汉在担架上躺了一会,很快又爬了起来,嘴里嘟嘟囔囔地,居然在埋怨警方在拦截过程中对他进行了攻击,还扬言要投诉警方。当他发现没人理他时,有点恼怒,于是走到旁观者面前吐口水,然后哈哈大笑。医院的工作人员呵斥了一句,他就发疯一样冲过去踢上一脚。最后,工作人员找来保安,但保安也不敢靠近,只好不停地用言语劝说。
过了一会,疯汉突然冲到洗手池旁,背着手拧开水龙头,把头淋湿,然后一甩,甩得旁观者一身都是水。有位老人说了他一声,他便怪叫着冲向老人,见保安拦住他,他又一屁股坐到旁边一个担架的病人身上,那名病人疼得脸上一下子皱成一团。
记者采访被抓伤手指
记者试图采访疯汉,没想到他一个转身,用反扣着的双手抓住记者。记者赶紧挣脱,但是右手还是被划出了一道血口。
不过,他最终告诉记者,他来自湖南永州,以前开过铲车,后来由于一次“飙车”事故,被工地开除了。
在医院领导的强烈要求下,警察再次赶到医院带走疯汉。再见警察,疯汉又发飙了,抬起满是泥沙的右腿,重重地踢了警察几脚。最后,见四五名警察合围过来,他终于乖乖地坐在担架上,由警察带出医院,番禺警方将其带回处理。
昨日上午近9时,番禺沙湾精神病医院确诊该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将对其进行医治。
三种情况都能请求民事赔偿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陈凤琼 实习生 华璐)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广东省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有三种处理情况:
第一,如果他是在正常的精神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的,那么将难逃刑事制裁。受害人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如果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下实施犯罪的”,其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同样不能排斥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确认其实施危害行为时是在其精神病发下进行的,这种情况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但在经济上可以对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其家属或者监护人请求民事赔偿。
医生解释:精神病发作期可以不负责任
记者就疯汉飙车一事采访了广州市白云医院副院长王德民。王德民告诉记者,《民法通则》中规定:精神病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以其财产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他进一步解释,精神病人在精神疾病发作期间,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在削弱或者丧失的情况下,没有行为责任能力,也就是说,这时候的患者无须负刑事以及民事责任。而在精神疾病缓解期,则要承担责任。如果界乎于发作期和缓解期之间,即大部分精神症状已经消失,但尚未恢复正常精神活动水平,则为限定责任能力。至于责任要负多少,就要通过司法医学鉴定再作出结论。(记者 陈凤琼)
大石凌晨频发偷车
据了解,最近大石镇经常发生凌晨车辆被盗的案件,尤其是水利会一带,拖拉机屡屡被盗,而且被盗时间大多在凌晨3时到4时这段时间。
昨天,建材厂员工谢师傅告诉记者,昨天凌晨他们的大铲车被盗后,他向大石路派出所报警,接警人员就告诉他,最近几乎天天接到车辆凌晨被盗的报案。
记者了解到,本月13日凌晨3时许,大石镇沙场两辆拖拉机同时被偷;15日凌晨3时许,沙场另一名司机罗师傅的拖拉机被偷,“我放车的地方有一家士多,凌晨3点多才收档,那时我的车还在,我4点10分起来的时候,车就不见了。”罗师傅沮丧地对记者说。在18日凌晨三四点的时候,又有一名司机的拖拉机被偷,不过这回车主比较幸运,最后他在附近一个偏僻的地方把车找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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