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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5: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30日电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根据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禁令,从明天开始,电动自行车上路将受到处罚。就在前天,广东自行车协会负责人在京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了一份万人签名的意见书,对此前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政行为表达意见。昨天,广东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最终正式实施处罚,协会方面将考虑诉诸法律手段,进行行政复议,对相关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从12月1日开始,禁行电动自行车将进入正式处罚期。如果被查获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车主必须出示有效购买凭证,交警将罚款50元后放行;如果车主无法出示凭证或车辆属于严重超标,交警除罚款外,还将扣留车辆。
28日,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负责人将一份包括有110家企业和机构负责人, 9000多名普通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签名的意见书上交到国家信访局,意见书中认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有着与自行车一样的法律地位,《交通安全法》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禁止其上路的权力。(孙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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