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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22日01:42 信息时报
偷车贼陈某现已被送劳动教养。不是第一次“失手”的他,还以为自己最多就再被关个十天八天的,没想到最后落了个劳教一年。郑启文 摄
时报讯(记者 何雪华 实习生 李佳亮 通讯员 罗裕秋 史贻锋) 别以为盗窃自行车是小事,法律从来不会宽容任何违法行为!恶习不改的陈某因为盗窃事主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昨日被送劳教一年。陈某成为越秀区因盗窃一辆自行车而被劳教的第一人,也是广州市公布的首宗偷单车被劳教案例。
惯偷没料到偷车会送劳教
3月11日,陈某在龟岗大马路江岭东23号盗窃自行车(价值150元)时被群众当场抓获并扭送东湖派出所。经警方调查,原来陈某是一个“惯犯”,于去年7月份因盗窃消防器材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根据两次被行政拘留送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越秀警方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十天后呈批劳动教养。本月21 日,经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陈某被劳动教养一年。
记者昨日与现年40岁的陈某面对面时,发现这个已有“三进宫”记录的人,一脸满不在乎地笑。他坦言,自己是吸毒的,被强制戒过毒,可是为了筹毒资,去年就偷过东西,当时也就拘留了15天,“很快就放出来了”。于是今年3月11日,他在龟岗大马路江岭东23号大院逛悠时,发现那辆喜德盛牌26寸单车没有上锁时,手就痒了,他手脚麻利就往大院外推,没想到刚好被车主发现了,车主大叫抓贼,“我就被一群人涌上来逮住了!”不是第一次“失手”的陈某,还以为自己最多就再被关个十天八天的,没想到最后落了个劳教一年。记者问他,如果知道偷一辆单车就处罚这么重,还会偷吗?陈某这才敛起笑,说,“绝对不会,一辆单车真偷着了,最多也就卖个几十块,就这么被劳教,太不值得了!”后悔难当的陈某,希望劳教一年后,会真正明白到“法律从来不会宽容任何违法行为!”
警方:屡犯加重处罚!
据警方法制专家告诉记者,轻微盗抢等6种侵财违法行为,在首次被抓获时就可重判行政拘留,而二次作案或屡犯,就可再次行政拘留,之外加重处罚至劳动教养,而偷单车正是这6种侵财犯罪之一。
越秀警方表示,根据公安部关于打击盗卖自行车违法活动的统一行动,该分局正集中精兵对几个重点盗卖自行车黑点进行严厉打击,并取得了预期成果。同时,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而去购买“
黑车”,购买“黑车”同样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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