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洞头县 洞头县是浙江省 温州市辖县,古称 中界,地处浙南沿海, 瓯江口外,是全国14个海岛县(区)之一,由168个岛屿和259座岛礁组成,故有“百岛之县”和“ 东海明珠”之美称。 民俗风情 洞头八大巧,指的是:“木船用火烤,驾舟靠双脚,纸灯水上飘,动物满船跑”;“生米锅中炒,熟饭用粉包,猫耳朵下水煮,美人儿任你咬”。[8] 前四巧是渔业生产习俗,后四巧是渔乡吃食习俗。 灯会洞头的 龙灯活动,始于清道光年间,已有近200年历史。制作龙灯,龙头龙尾大多以篾编纸糊彩绘而成,龙身则用布制,彩绘龙鳞。龙灯内原用蜡烛点燃,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改用干电池照明。 普及面广。操闽南语的区域所扎的鱼灯,大多为写实型,按海生动物的形状,扎成各种鱼、虾、蟹、海蜇、螺贝等,大小各异,形象逼真。 马灯活动从福建永春县传入。永春县建有白马寺,庙会时有马灯游艺,以纪念为当地百姓祈得甘霖解除干旱的白色神马。 水灯又称海蜇灯,从福建泉州传入,约有200多年历史。 “迎火鼎”系闽南语,“迎”为游、巡;“鼎”即锅子。迎火鼎是渔村特有的与灯会一起进行的祈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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