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蝶澈清秋 于 2013-1-25 22:57 编辑
下午二点我到的交警队处理,交警一到就把回民的意思转达给我,说医药费也就二 三百而已,小姑娘你还是配合好了。后来我当然不肯,交警要求我写完事故叙述材料才把身份证给我,好吧,那我就听交警的话,把材料给写完,总算身份证是拿到了。
接着交警跟我讲说小姑娘你不要跟回民硬碰硬,这样吃亏的是你自己,人家回民是受政府保护的,也允许带刀,到时候他找上你了后,指不定会有什么过激行为,这都是你意料不到的,你就配合工作么好了,如果你不愿意配合工作,那么你这个年也别想过的安生,如果你觉得你日子能过好,我就不姓李。
交警配合的意思就是让我把人的医药费给赔了,交警跟我说的那段话我手机也录音了,同去的朋友也手机有这段录音。
我质问交警,你凭什么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把我个人信息家庭住址给对方,明知对方会对我做出人身伤害的事情你还是要告诉他,是不是默认对方的行为,也默许对方能有特权犯罪?交警不回答我,然后对我写的事故叙述材料不予认可,态度恶劣极其刁难我。甚至说你把你父母叫来!我就迷茫了,就这个事情需要叫父母吗?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吗?交警还问我在哪工作的?父母在哪?交警甚至放话给我听,你反正出了交警队我不负责的,那么言下之意是对方在交警队门口蹲我,捅了我,还是我活该咯?那我就跟交警讲了,今天是你明知道对方会伤害我人身安全还是把我个人信息透露给对方,那我不敢走出交警队了,我今天走出交警队,血流成河你交警负责。同时我也打了110报案做一个备案。说自己在交警队受到交警的言语威胁有录音为证,觉得自己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需要110带我走。
我不知道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还是都是怕回民,110接到我的报警,也没有出警,只是告诉我,如果交警有言语威胁或者态度不好让我跟交警中队的上级领导投诉。
好吧,我反正是110也报案备案过了,如果回民敢对我造成任何人生伤害,拱墅交警事故中队民警李永平必须负责!!!
如果我按照交警意思配合了,把钱给掏了,那么以后对方就在那边蹲点好了,看到骑车的就叫小孩冲出去撞骑车的,然后索赔,然后骑车的怕事情赔钱,哎呦喂~那绝B是比卖兰州拉面来钱快多了~、少说三百一次,一个月三十天算,哇哇哇好可观的钱呐!我能说脏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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